一、涪陵区2012年春季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时间安排
内 容 |
时 间 |
备 注 |
打印准考证 |
3月27日-4月 7日 |
考生登录重庆市教师资格网 在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
《综合实践能力》考试 |
4月7日 14:00—18:00 |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
成绩公布 |
5月4日 |
登录重庆市教师资格网查询考试成绩 |
考试成绩异议查询及结果反馈 |
5月4日-5月7日 |
考生如需要查分,可向区教委自考科提出申请,区教委自考科向申请人反馈查分结果 |
内 容 |
时 间 |
备 注 |
认定网上申报 |
5月4日0:00— 10日24:00 |
登录重庆市教师资格网 (www.jszg.cq.cn下同)认定报名入口报名 |
认定现场确认 |
5月14日—16日 |
网上申报成功的人员现场确认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1. 统一在重庆市教师资格网上下载的按要求完善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双面打印; 2. 统一在重庆市教师资格网上下载的按要求完善的《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 3.户籍(本人户口簿)或档案证明材料(本人档案管理机构开具,应届毕业生由就读学校开具,档案托管在人才交流中心的由人才交流中心出具证明)1份; 4.《身份证》复印件1份,同时交验原件; 5.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生学籍证明)。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须同时提供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持有国外学历者,须提供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鉴定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修学成绩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原件(无合格证的申请人员可向原补修机构申请开具成绩合格证明材料);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1份,同时交验原件; 8.小2寸(48mm×33mm)正面免冠登记照4张(须与网上认定系统照片同底,必须是相馆冲洗照片,应清晰可辨,背景必须是蓝色或红色,背面注明:姓名、性别、层次、学科,否则不予受理); 9.通过成绩查询系统打印的《教师资格考试成绩表及考生信息表》。 确认地址:涪陵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 联系人:陈茂胜 联系电话:72203631 72860395 温馨提示: 逾期不到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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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 检 |
5月17日 |
区教委统一组织申请人员到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 |
认定结论公布 |
5月22日 |
在重庆市教师资格网公布通过教师资格认定合格人员名单 |
证书发放 |
6月3日开始 |
认定通过人员持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到区教委组织人事科303室领取教师资格证 |
错误信息更正 |
6月20日-6月30日 |
区教委组织人事科 |
教师资格考试总分300分,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应不低于180分,且学科专业素质和综合实践能力成绩合计应不低于90分,方为教师资格考试合格。
温馨提示:
1.请广大考生登录重庆市教师资格网(www.jszg.cq.cn),仔细阅读有关文件及通知,清楚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的规定和流程。
2.请广大考生登录重庆市涪陵区行政审批服务网查阅《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及《思想品德鉴定表》填写样表(http://www.flsp.cn/),按要求完善表册。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