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三支一扶>导航 > 最新信息 >海南

2012年海南三支一扶满期待遇

2012-05-29 10:52:00 来源:海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
2012年海南三支一扶满期待遇:

(一)“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颁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作为服务期满后享受有关就业优惠政策的依据。

(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参加我省公务员招考,既可报考定向招录职位,也可报考其他职位,服务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参加我省有关市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可享受一定比例岗位定向招聘或笔试成绩加分的政策优惠,参加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录用。

(四)积极鼓励和支持服务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将其纳入“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提供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帮扶和创业就业服务。

(五)对于选择自主择业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我省各有关市县政府所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将安排专门人员,为其提供全方位的公共服务。对于长期就业困难的,将采取“一对一”的帮扶方式,提供就业援助。

(六)服务期满落实就业岗位的高校毕业生,进入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的,其服务期视同工龄连续计算。

>>2012年海南三支一扶考试公告

三支一扶海南相关推荐
推荐阅读
网站首页 网站地图 返回顶部
无忧考网移动版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67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