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符合《关于印发<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房[1995]147号)、《关于印发<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1]128号)规定的考试报名条件(详见附件1)的人员,均可自愿报名参加本次考试。
2012年度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考试的人员,暂不需要提交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证书。
本次考试报名流程为:考生首先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进行网上报名,然后到网上报名所登录考区的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自行网上交费,网上交费成功后考生即完成报名流程。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资格审查或网上交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无效。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正确选择考区,在哈尔滨的中、省直单位(省农垦总局除外)考生登录省直考区;省农垦总局的考生登录省农垦总局考区;其他考生均按属地管理,登录所在市(地)的考区。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5月11日-5月24日。考生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的“网上报名”栏目,按照网上报名系统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在网上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从报名网上直接打印报名表(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2011年度在外省市参加考试的考生,按照新考生报考。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2年5月21日-5月25日(节假日休息)。考生须到报名考区的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首次报名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携带报名表(加盖本单位公章并上交近期一张一寸免冠照片,照片贴在报名表右上角空白处)和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单位出具的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和职称证书原件);报考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并符合免试一科条件的还需携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原件;续考的考生只需携带报名表。在外省市参加2011年度考试的考生还须携带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出具的转考证明,否则往年的成绩无效。
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在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实、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省直考区现场资格审查地点:黑龙江省人才服务大厅,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号(省人才大市场一楼),其他考区现场资格审查地点由各考试管理机构确定。
各市(地)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务必于2012年6月11日前将审核通过的报名表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