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副局长刘伟说,2007年重庆提高中小学教师生活待遇所需资金由重庆市级财政和各区县共同承担,重庆市财政根据各区县的财力状况,分别按50%、80%和90%实行分档补助。为此,重庆市财政共安排补助资金6.8亿元,2007年底已将补助资金全额拨付到各区县。
刘伟说,提高中小学教师生活待遇这项政策的实施,将惠及重庆市各区县公办中小学教师约36万人,其中农村义务教育教师16.3万人,其他中小学教师及离退休教师19.7万人。目前重庆市已有28个区县兑现了这项政策,其余区县正在制定实施方案,将在春节前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