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在“十一五”期间实施了“万名大学生支援农村教育工程”,该工程自2006年启动以来,已有3千多名优秀大学本科毕业生到苏北农村中小学任教。2008年起,我省对相关政策作了调整。一是选派范围增加如皋、如东、海安、高邮、宝应和兴化等6个苏中经济薄弱县(市、区)的农村中小学,即扩大到全省34个经济薄弱县(市、区)的县城以下的农村中小学。二是在过去补贴3年经费的基础上再增加一年的补贴,即对选派到农村中小学任教的大学毕业生(含2006年、2007年已选派的毕业生),第四年仍在农村学校任教的,继续给予一年经费补贴,补贴标准为4600元/年。教育厅师资处有关负责人解释说,这其实相当于变相的免费师范生政策,因为这4年的补贴恰好相当于4年的学费。但要求大学生必须实地任教,到了第二年8月才能发第一年的补贴。
2008年我省选派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的控制计划是3000人,其中徐州650人,淮安450人,盐城550人,连云港500人,宿迁450人,南通150人,扬州150人,泰州100人。
此外,根据教育部的部署,我省今年还将重点面向34个经济薄弱县(市、区)的农村学校(以中学为主),继续实施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南京师范大学等6所高校共推荐农村师资教育硕士生87人。农村师资教育硕士生必须先到签约的农村学校任教3年。任教满3年并通过每年度考核者,于第4年到培养学校注册入学,脱产学习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第5年返回任教学校工作岗位,边工作边学习,并撰写学位论文。通过论文答辩后,由学校按规定授予教育硕士学位并颁发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农村师资教育硕士生在学期间免缴学费,住宿等费用按照在校研究生缴费办法执行。到34个经济薄弱县(市、区)的县城以下农村学校任教的农村师资教育硕士生,符合大学生到农村学校任教选派条件的,一般亦可享受4600元/年经费补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