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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黑龙江房地产估价师合格证书领取通知

2012-04-19 14:23:00 来源: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
各市(地)人社局考试中心,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2011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合格证书,已由国家人社部下发到省人事考试中心,现将有关发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证办法
  1.在省人事编制公共服务大厅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和1张2寸照片,到省人事编制公共服务大厅8号窗口办理。
  2.在各市(地)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领取证书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和1张2寸照片到当地人社局发证部门办理。
   二、发证时间
  2012年3月29日至4月27日每天上午,节假日除外。
  地址:省人事编制公共服务大厅(南岗区长江路130号乐业大厦一楼)
  三、其他事宜
  1. 随证书一同下发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须交单位,由单位存入考试合格人员人事档案。
  2.在各市(地)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中“考区发证部门”一栏验当地发证部门水印。

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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