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内容及要求
1、考生复试资格的确定
符合教育部文件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规定的二区复试分数线。
2、复试主要内容
复试总成绩为300分。复试内容由外国语笔试和听说能力测试、专业笔试、专业面试三个部分组成。
外国语笔试及听说能力测试,由学院统一组织。
专业笔试和面试,由相关院(系)组织。
跨专业考生、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两门专业课(加试科目以学院招生简章为准),由院(系)组织。
(1)专业课笔试:时间120分钟,满分为100分,详细考试科目以学院招生简章为准。
(2)专业课面试:满分为100分。专业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基础知识及思维能力等。
(3)外国语笔试和听说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占70分,听说能力占30分)。
面试形式:评委随机提问或由考生抽题,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及应辩能力等。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低于2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