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福建省上杭精神病人疗养院补充工作人员招考简章:
一、招聘条件及对象: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热爱精神卫生事业,服从招聘单位的工作安排。
3、具有招聘单位及职位所要求的学历的专业,并符合所报考职位的其他相关要求。
4、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内(1976年3月29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
5、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卫生行业规定。
二、招聘职位及其他条件
职位 人数 专业类别 学历 其它条件
医生 2 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 大专及以上 临床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须有影像资格证书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地点在上杭精神病人疗养院2楼办公室(上杭县紫金南路10号),报名时间为2012年4月1日至2012年4月20日止,联系电话3130205。
(二)携带材料
1、身份证、学校毕业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及相关证书的原件、复印件(用A4纸复印)。
2、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须提供本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3、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
4、《龙岩市市直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一式两份。
5、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考试人员,交笔试考务费80元。
四、考试办法
(一)考试形式:分笔试和面试二部分,均采取100分制,各按50%计入考试总成绩;
(二)考试时间:2012年5月5日 9:00-11:00;
(三)考试地点:市民政局;
(四)考试内容:基础知识比例占80%,精神科专业相关知识比例占20%;
(五)开考原则:招聘人数与参加笔试人数须达到1:3方可开考。
(六)面试:
1、面试对象的确定办法: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职位、笔试成绩按1:3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素质等,面试方案另行制定。
五、考核及体检
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招考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及体检对象,并组织做好考核体检工作。考核内容主要为被考核人的德、能、勤、绩,政治素质等;体检要求参照本招考简章资格条件中有关身体方面的具体要求。
六、聘用与待遇
1、考核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在“龙岩人事网”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报批后,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3、被聘用人员均需自行解决住房问题,单位不提供住房。
七、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的,一律按有关规定处理。
注:请各位考生于5月5日上午8:30前到市民政局门口八一服务社大厅领取准考证。联系人:林主任;电话:313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