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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江苏一级结构工程师考试报名条件

2012-03-28 13:25:00 来源:无忧考网
2011年度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考试报考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

类别

专 业 名 称

学历或学位

Ⅰ类人员

Ⅱ类人员

职业实践 最少时间

最迟毕 业年限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最迟毕 业年限

本

专

业

结构工程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4年

2007年

6年

1991年

建筑工程 (不含岩土工程)

评估通过并在合格有效期内的工学学士学位

4年

2007年

Ⅱ类人员中 无此类人员

未通过评估的工学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

5年

2006年

8年

1989年

专科毕业

6年

2005年

9年

1988年

相

近

专

业

建筑工程的岩土工程 交通土建工程 矿井建设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海岸与海洋工程 农业建筑与环境工程 建筑学 工程力学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5年

2006年

8年

1989年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

6年

2005年

9年

1988年

专科毕业

7年

2004年

10年

1987年

其它工科专业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及以上学位

8年

2003年

12年

1985年

 注:表中“Ⅰ类人员”指基础考试已经通过,继续报考专业考试的人员;“Ⅱ类人员”指符合免基础考试条件只参加专业考试的人员,该类人员可一直报考专业考试,直至通过为止。   二、1970年(含1970年)以前建筑工程专业大学本科、专科毕业的人员。   三、1970年(含1970年)以前建筑工程或相近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从事结构设计工作累计10年以上的人员。   四、1970年(含1970年)以前参加工作,不具备规定学历要求,从事结构设计工作累计15年以上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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