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7月1日至1994年6月30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经招录机关同意,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八)具备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7月1日至1994年6月30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经招录机关同意,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八)具备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