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会计从业资格>导航 > 最新信息 >新疆

新疆会计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2008-07-30 19:16:00 来源:教育联展网
  根据我区2008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情况的统计分析,经研究决定,现将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8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汉语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维语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45分;

  二、考试通过的人员应在两年内,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新财会[2005]10号)第十四条规定的管辖范围,持会计电算化考试成绩单或珠算技术(五级以上)等级证书,到县级以上地方财政部门申请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三、考生可通过新疆财政网查阅考试成绩。

会计从业资格新疆相关推荐
推荐阅读
网站首页 网站地图 返回顶部
无忧考网移动版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67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