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教师函[2012]26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
根据《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实施细则(试行)》(粤教师〔2008〕7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07〕34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的通知》(教师〔2010〕2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和农村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为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从教搭建双向选择的平台,定于2012年3月17日在华南师范大学举办“广东省2012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供需见面会”和“2012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广东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见面会”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形式
“广东省2012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供需见面会”和“2012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广东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见面会”由广东省教育厅主办,华南师范大学承办,广东蓝天大学生就业市场经营有限公司协办。各高校动员和组织毕业生(包括我省生源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进场应聘,有关市、县(市、区)教育局进场设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供需见面,双向选择。
二、活动内容、时间及地点
(一)工作部署会
时间:3月16日15:30—17:30;
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桃李园3楼报告厅。
(二)广东省2012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供需见面会、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见面会
时间:3月17日8:00—16:00;
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西区田径运动场。
三、参加人员
(一)工作部署会
参加“广东省2012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供需见面会”和“2012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广东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见面会”的地级市教育局人事科以及县教育局的负责同志。
(二)广东省2012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供需见面会
1.经济欠发达地区各县(市、区)教育局分管人事工作的局领导和人事股负责同志各1名;负责带队的各有关地级市教育局人事科负责同志各1名。
2.2012年高校毕业生。其中有志到农村从教的2012年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及暂缓就业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外省生源毕业生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及暂缓就业的广东生源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及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可申请享受“上岗退费”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