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函[2011]709号)文件要求,现就我市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
2012年 6月16日 | 上午9:00—11:30 | 税法(一) |
下午13:00—15:30 | 税法(二) | |
下午16:30—19:00 | 财务与会计 | |
2012年 6月17日 | 上午9:00—11:30 | 税收相关法律 |
下午14:00—16:30 | 税务代理实务 |
二、报名条件及流程
凡符合原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116号)和《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4号)规定报名条件的人员(详见附件1),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107号)规定,香港、澳门居民可以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应符合原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116号)和《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4号)的规定。在报名时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从事经济、法律或税务代理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
报名流程:考生首先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进行网上报名,然后到牡丹江市考试中心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自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完成后,考生完成报名流程。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资格审查和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无效。
牡丹江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牡丹江考区。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2年1月6日-1月12日。报名考生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的“网上报名”栏目,按照网上报名系统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在网上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从网上直接打印报名表(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2010、2011年度在外省市参加考试的考生,按新考生报考。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012年1月9日-1月13日(节假日休息)。由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各单位人事科人员统一携带考生报名表(上交近期一张一寸免冠照片,贴在报名表的右上角空白处)和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毕业证、身份证、学位证书原件、单位出具的从事税务相关工作年限证明;申报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还需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证书原件)到牡丹江市考试中心(江南卧龙街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4楼405室,咨询电话:0453-6172092.)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续考的考生只须携带报名表;在外省市参加2010、2011年度考试的考生还须携带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出具的转考证明,否则往年成绩无效。
考生应对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三)网上缴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108号)及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人事部门资格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字[2003]94号)规定,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生,每人报名费15元,每报考一科另加26元。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重新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的“网上报名”栏目,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查询修改”重新登录,按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网上缴费时间为2012年1月9日-1月13日,逾期不予受理。
网上缴费后,考生如需收据,请于2012年5月14日-5月18日到牡丹江市考试中心登记领取。
三、准考证打印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准考证打印”栏目,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即可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2年6月8日-6月12日,不再另行通知。
考生打印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在2012年6月12日前与牡丹江市考试中心联系。
四、考场设置
2012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在哈尔滨设置考场,其他市(地)不设考场。
五、考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军人可持军官证)原件,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三)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设五个科目。《税法(一)》、《税法(二)》、《财务与会计》、《税收相关法律》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税务代理实务》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采用网络阅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应考人员应注意: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六、信息查询
有关考试信息,考生可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