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专业与名额
临床医学专业:研究生名额不限;二类以上本科毕业生50名。
医学影像专业:二类以上本科毕业生10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在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国家统招的临床医学专业应往届具有学士学位的二类本科以上毕业生或具有硕士学位的研究生。
(二)招聘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初审报名
应聘人员持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准予报名。报名时需提交的证件和材料:
1、应届的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交所在高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经高校签章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自荐材料;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同底彩色相片3张;
5、填写报名登记表并签订应聘承诺书;
6、往届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医师执业资格证、毕业证、
学位证。
(二)考试与考核
1、实践技能测试:重点测试竞聘人员的专业技术素养和实践操作技能。聘请省、市、县相关专家3-5名担任评委,采取随机抽题的方式进行现场回答与操作。
2、考核:根据实践技能测试情况和专家意见,采取笔试和实际调查了解等方式进行考核,测试、考核均在初审报名后第二天举行,随后确定拟聘用人员。
(三)体检
对拟聘用人员到招聘地点指定医院进行体格检查,患有重大疾病、传染性疾病等不宜从事临床医学工作岗位疾病的,不予聘用。
(四)签约
依据考核结果、体检结果及招聘名额初步确定招聘人选,在就业指导中心协调下,与招聘人选签订就业签约书。
(五)资格复审
拟聘用人选毕业后,带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医师执业证、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报到证按规定时间到府谷县人社局报到。有关部门将对聘用人选资格进行复审,不符合资格的取消聘用。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不再递补。
四、聘用去向及待遇
(一)聘用人员由卫生局根据县医院和中医院的实际情况,统筹聘用到上述两所医院。所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签定聘用合同,并实行一年的见习期。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订10年聘用合同(含见习期),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和申请调动;对聘用期间擅离职守的、工作考核不合格的,报经卫生局和人劳局同意,解除聘用关系,并按实际工作年限处罚一年1万元的人才培养金。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同意可续签合同或订立无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
(二)待遇:
1、工资待遇:按照在编同类人员现行工资标准执行。并参加正常调资晋级。同时给予一定的激励政策:对研究生上浮两级工资。有科研成果的、有特殊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另行议定工资等待遇。保险、福利等待遇和单位同类人员相同。参加工作时间按聘任录用时间计算。
2、住房补贴:对本科生工作满三年后一次性发放住房补贴1.5万元;对研究生工作满三年后一次性发放住房补贴3万元。
3、劳务费:根据业务考核,每月发给500-3000元的劳务费。
4、优先安排县政府的经济适用住房一套。
5、业务能力强,工作成绩突出,并具有较强组织管理能力的可提拔重用。
五、招聘工作由府谷县卫生局、人社局、监察局共同组织实施。
本《方案》由府谷县卫生局、人社局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E—mail:sxfgws@163.com
电话:0912-8710804,0912-8712556,13992286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