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笔试按综合性工作岗位和特殊性工作岗位分为两组进行,采取闭卷考试方式。笔试内容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指定辅导资料。考试时间《申论》120分钟、《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00分钟,每科卷面满分100分。笔试命题和阅卷委托专门的考试机构承办。
笔试成绩计算方法:《申论》成绩的50%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的50%相加为笔试成绩。
考试结束后,公示笔试成绩,每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进入面试的后一名如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一、二本考生优先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分二组进行,综合性工作岗位为一组、特殊性工作岗位为一组。参加面试人员凭《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面试。面试主要是考察应试者的实践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思想素质、仪态仪表等,满分100分。面试评委聘请外地的专业面试考官担任。面试结束后,公示面试成绩。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的60%和面试成绩的40%相加即为考试总成绩。每面试组依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取前十五名确定为复审人选。每面试组进入复审的后一名遇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一本、二本、三本的顺序优先确定为复审人选;学历批次再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确定为复审人选;笔试成绩再相同的,《申论》成绩高的优先确定为复审人选;《申论》成绩再相同的,同时进入复审。
4、毕业研究生免除笔试,单独进行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