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试科目:
语文(汉语文)、地理、历史、数学、物理、化学、外语(少语)、政治、生物、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高三年级学生按(青教基【2007】56号)文规定要求,报考语文、外语,在高二年级时报考了物理、化学、政治、生物、数学、历史、地理且未合格学生可持会考成绩单补报该科目。高二年级学生按(青教基【2011】44号)文规定要求,学生须在获得某学科所有必修学分后,才能参加该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每门考试科目每个学生可多次报考,以一次成绩计入档案。休学后复学到高二学生,其原会考成绩不能替代为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须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各考区招考办公室须按以上要求严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