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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北京市海淀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基本条件

2011-10-25 10:00:00 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招聘对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海淀区驻区部队随军家属,具有北京市常住非农业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

(二)截至现场确认之日,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且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身心健康;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应资质,其中教师岗位需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具有履行现职务的业务能力;

(六)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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