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好,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3、符合招聘单位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见附件),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11年12月31日;
4、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不属于本次公开招聘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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