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1〕237号)精神,2012年度会计资格考试考务费按每科50元收取,不得收取考试报名费。
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必须于2011年12月31日前按45%的比例计算和上报应上缴省会计考办金额,考务费缴款办法另行通知。
各地考试管理机构收取的考务费必须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各地考试管理机构要认真负责,提高服务意识,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认真做好2012年考试报名等各项考务管理工作,确保201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依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1〕237号)精神,2012年度会计资格考试考务费按每科50元收取,不得收取考试报名费。
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必须于2011年12月31日前按45%的比例计算和上报应上缴省会计考办金额,考务费缴款办法另行通知。
各地考试管理机构收取的考务费必须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各地考试管理机构要认真负责,提高服务意识,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认真做好2012年考试报名等各项考务管理工作,确保201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