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有关规定,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中,由我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及省市区选派到农村(社区)服务的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2009年以前招募和选派的毕业生,含2009年),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的,笔试成绩加10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2年(2009年以前招募和选派的毕业生,含2009年),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的,笔试成绩加6分。此类考生报名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毕业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区(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的毕业生,报名时要出具区(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于2011年10月27日前到周村区人才服务中心提交有关材料。经区招聘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