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审核通过、网上缴费确认完成后,下载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资格审核登记表》,于2011年10月17日(8:30—11:30;14:00—17:00)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滕州市人力资源市场(善国北路38号)办理加分审核手续。加分审核完成后,市招考办公室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7日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初审通过后,须于2010年10月16日(8:30—11:30;14:00—17:00)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滕州市人力资源市场(善国北路38号)办理现场确认手续。证明材料包括: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
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附件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资格审核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