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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福建上杭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新补充招聘考试资格审查

2011-10-08 10:19:00 来源:上杭县人事局
报名结束后,由上杭县人事局、卫生局共同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考试的人员,由上杭县人事局核发《笔试准考证》。

经资格审查后,对符合相关规定的报考人员采取直接考核方式招聘

1、根据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的有关规定,对符合招聘条件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报考人员,可免于考试,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

2、根据上杭县人民政府《转发龙岩市政府办公室关于龙岩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的通知》(杭政综[2007]223号)的有关规定,对符合招聘条件、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医学类相关专业的未就业本科毕业生,报考乡镇卫生院(临江、临城除外)职位(不包括兼报乡镇卫生院职位)、且自愿在乡镇卫生院服务5年以上的,可免于考试,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

3、如符合上述规定采取直接考核方式招聘的相关职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等于或小于1:1,由上杭县卫生局另行制定采取直接考核方式招聘的办法,书面报县人事局审批同意后,对报考人员进行答辩(结构化面谈)、情景模拟、实践操作(演示)等有效的测评方法进行直接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招聘人选,并按以下体检、考核、聘用的相关程序和要求办理;

4、符合采取直接考核方式招聘的相关职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大于1:1,符合直接考核方式招聘的对象按以下招聘考试办法进行公开竞争,同时取消相应职位对其他报考人员的考试招聘;

5、采取直接考核方式确定的相关职位招聘人选与招聘人数的比例等于1:1,取消相应职位对其他报考人员考试招聘,如比例小于1:1,相应职位所剩招聘名额按本次招聘考试办法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

6、取直接考核方式确定招聘人选后,相关职位因无招聘名额而取消对其他报考人员考试招聘的,相应职位的其他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另行通知),到上杭县卫生局人教股重新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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