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内蒙古经贸学校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政策性加分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符合政策性加分资格的考生范围
按照《2011年区直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工作总体方案》(内人社办发〔2011〕150号)文件精神,下列人员具备加分资格:
1、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的考生;
2、在我区服务的“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民生工作志愿者”、“农村牧区特岗教师”、“三支一扶”大学生和列入旗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储备人才计划的“储备人才”(以下称“六项目”人员)。
二、相关材料报送时间
符合加分资格的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的考生携带准考证、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符合加分资格的“六项目”人员,需经有关部门审核确认后,携带准考证和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于2011年9月26日8:30-17:30前将上述有关材料交到内蒙古经贸学校办公室(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丰州路22号)。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