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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广西师范大学在职教育硕士招生简章

2011-08-24 15:40:00 来源:考研教育网
为了适应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加强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基础教育教学与管理水平,从而适应素质教育的要求,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在2011年继续开展基础教育教学和管理人员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工作。

  一、报考条件及招生对象

  2008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他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二、招生计划与招生方向

  我校2011年计划招生150名,招生专业(方向)有:

  教育管理、现代教育技术、科学与技术教育、学科教学(语文、化学、物理、数学、英语、思政、历史、生物、美术、音乐)。

  三、报考及资格审查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2011年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只进行网上报名未到指定现场报名点办理交费、照相等报名手续者,本次报名无效。

  2、报名时间:(1)网上报名时间:7月1日--7月14日。

  (2)现场报名时间:7月15日—7月18日。

  3、报名程序:考生在7月1日至14日期间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和本人电子照片。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见附件5),并于7月15至18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本人选定的现场报名点缴纳报名考试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广西籍考生考试地点请选择广西师范大学或广西医科大学)。

  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持规定的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至现场确认点,由工作人员核验,通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鉴别仪验证报名信息,并拷贝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内数码照片文件(持护照者除外),本人在报名系统打印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

  4、根据国家规定,考生须在7月30前向招生学校(广西师范大学)交寄专业课考试费30元(汇款地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541004,汇款时请注明报考专业及姓名),在广西师范大学考点报考者专业课考试费30元在照相现场收取。

  5、考试报名费:320元/人(含专业课考试费)。

  (二)资格审查

  1、考生须将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我校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考生必须确认本人所填信息真实且符合报考条件,若由于资格不符而导致不能录取等一切后果考生自负。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

  2、资格审查时间:初试分数公布并确定分数线后,对于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基本录取要求的考生,我校将进行资格审查。

  3、所有考生务必请于9月25日前将《资格审查表》原件及所需材料复印件寄至我办审查,并在复印件上注明“所寄材料原件与复印件一致且原件真实”字样,附本人签名。若考生被录取,须于入学报到时验证原件。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学校将不予录取,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准考证下载:考生务必于2011年10月15日后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下载本人准考证。所有考生在考试时凭此准考证到考点换取正式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未下载《准考证》者,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考试。

  五、考试时间:2011年10月29、30日。

  六、考试科目:考试科目为4门:(1)外语;(2)教育学;(3)心理学;(4)专业课,其中外语、教育学和心理学三门为公共科目,实行培养院校全国联考,专业课由我校组考。

  七、录取:

  (一)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录取分数线由我校统一划定。

  (二)考生请于2012年1月下旬—2月中旬到我校招生网页(http://www.yz.gxnu.edu.cn/ )查询考试成绩和录取分数线,经审查符合报考资格并且考试成绩进入我校拟录取名单者,我办将通知其参加政治理论课考试;不符合报考资格审查者和不通过政治理论考试者一律不予录取。

  八、培养方式及学制

  1、培养方式:脱产与在职学习相结合,学制三年,每年来校集中学习两次(暑期、寒假),每次学习时间为1个半月至2个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学位研究生获得学位后不进行分配,直接回原单位工作。

  2、被录取者于2012年暑假入校学习。

  九、学费:6000元/年.人 。

  十、联考参考书

  (一)英语: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其中,学科教学(英语)专业方向使用《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英语二)》(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二)教育学、心理学:《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及指南》(教育学、心理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上述联考大纲、指南及相关复习资料可到我校大学书店购买(大学书店联系电话:0773-5846045)。

  (三)专业基础课:一门,由我校组织命题,考试时间与全国联考时间相同。考试科目详见附件。

  十一、其他

  我办联系电话:0773-5838221,5833630,联系人:王老师,李老师。

  地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541004

  广西师范大学

  2011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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