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做好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情况,现将我校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复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试基本要求
考生初试成绩达到以下要求者,可以参加我校政治理论考试、专业课考试及复试(或面试):
(一)法律硕士:总分不低于150分,外语不低于40分,专业综合不低于100分。
(二)工商管理硕士:总分不低于170分,单科不低于45分。
(三)公共管理硕士:总分不低于165分,单科不低于40分。
(四)公共卫生硕士:总分不低于150分,单科不低于35分。
(五)工程硕士:GCT总分不低于192分(无学士学位者总分不低于212分),单科不低于26分。
(六)汉语国际教育硕士:GCT总分不低于235分,单科不低于30分。
(七)高校教师:GCT总分不低于180分,单科不低于26分;专业课不低于80分。个别上线考生较多的专业,由招生单位单独划线并通知考生。
二、资格审查及复试报名
(一)考生资格审查时间为2008年1月10日。资格审查地点:山东大学新校图书馆一层报告厅。
上午8:30-11:30 高校教师、工程硕士考生;
下午13:30-16:30 法律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考生。
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
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全国联考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
2、经考生所在单位审查、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的《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二份(贴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表格可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主页下载,网址:http://www.cdgdc.edu.cn/scb.zip 。
3、工程硕士考生面试前需提交“第二阶段考试考生情况登记表”(见附件)。
4、考试费、复试费每人每科80元。
(二)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凭加盖“审查合格”印章的《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一份,到所报考单位办理复试手续,并由各招生单位进行资格复审。
(三)持有2006年工程硕士GCT有效成绩的考生,总分在210分以上(无学士学位考生总分240分以上)、单科在30分以上者,可持全国联考成绩单申请参加我校工程硕士第二阶段专业课考试和相关测试,资格审查要求同上。
(四)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文件要求,考生须学历、学位证书和考生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行资格审查时,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资格,责任考生自负。
三、复试录取有关事宜
(一)各类别复试办法和具体安排由招生单位通知本人并在复试前公布。
(二)法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公共卫生硕士、高校教师、汉语国际教育的政治理论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闭卷笔试。
考试时间:2008年1月11日下午2:00—4:00。
考试地点:山东大学新校公教楼。
参考书:《2007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政治理论复习指导》,山东大学马列部周向军等主编。
考生须持全国联考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工程硕士第二阶段专业课考试。
考试时间:2008年1月11日上午9:00-11:30。
考试地点:各招生单位安排。
专业课考试(笔试)科目见我校招生简章。
(四)考生综合素质及能力的面试由各招生单位组织,具体时间、地点由各招生单位通知考生。
(五)关于调剂录取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文件精神,各类别专业学位(不含工程硕士)的调剂工作,限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地的院校之间进行,不允许进行跨省院校之间的调剂录取。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不得进行跨校调剂录取,校内跨专业调剂原则上从严掌握,且限于相同一级学科下的不同二级学科之间。
我校法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录取名额已满,不再接受外校调剂考生。我校录取名额未满的类别,可接收少量调剂考生,申请调剂的考生须持2007年全国联考原始成绩单、第一报考单位同意调剂函,于2008年1月9日前与我校招生单位联系,复试工作结束后不再接受调剂考生。
(六)我校将根据考生复试和笔试成绩,考生思想品德、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基本素质等方面综合考查情况,及国务院学位办和各专业学位指导委员会的录取工作指导意见进行录取。
学校地址: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
联系单位:研究生在职教育中心
联系电话:0531-88366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