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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河南开封市出版专业资格考试报名考生须知

2011-07-20 11:19:00 来源: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开封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已经发布《关于做好2011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通知内容如下:

  一、考试时间、级别、科目及考点设置
  2011年10月16日 上午9:00—12:00 出版专业基础知识(中、初级)
   下午2:00—5:00 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中、初级)
  考点统一设在郑州市区。
  二、报名条件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2科)考试条件:
  1、参加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宣传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热爱出版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2、报名参加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1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参加本年度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在报名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进行报名。
  (2)在2001年8月7日前,已受聘担任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
  3、报名参加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1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在2001年8月7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职务、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7)在2001年8月7日前,受聘担任非出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
  (二)参加免试部分科目(考1科)考试条件:
  2001年8月7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只参加相应级别“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一个科目的考试。
  (三)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的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规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时间的截止日期2011年12月31日。
  三、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条件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为非滚动考试,即每个考生两个科目必须考试全部合格方可取得职业资格;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所考科目合格即可获得职业资格证书。
  四、报名时间、办法及准考证打印
  2011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办法。
  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7月11日9:00至2011年7月27日17:00。照片上传截止时间为:2011年7月26日17:00。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在2011年7月28日至2011年7月29日期间进行。
  网上缴费时间:2011年8月22日9:00至8月26日17:00。
  (一)报名办法
  1、填写信息,上传照片。登 陆 河 南 人 事 考 试 网(http//www.hnrsks.gov.cn),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报名填表”,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照片。考生请注意上传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大小宽为130像素,高度为160像素,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宽高比例约为1.3:1.6,像素大小30kb以下,以便制作准考证及日后使用。考生上传信息后要牢记网上报名序号,以备再次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时使用。省人事考试中心工作人员在报考人员上传照片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照片审核工作,报考人员应再次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看是否通过审核,未通过审核的须重新上传照片,通过审核后用A4纸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本人留存,一份资格审查时使用。考生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时,考区为必填项。考生填考区和报名点时要填“开封市”。
  2、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资格考试报名表》、身份证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和主管单位出具的参加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以上均为原件)。
  各单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由所在单位同意并打印填写《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汇总审批表》(见附件)一式两份,经市人社局职称科资格审查合格后,将已审批的《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汇总审批表》和《资格考试报名表》送交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服务大厅考试窗口。
  3、网上缴费。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方可进行网上缴费。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入报名网站“网上报名”栏目,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缴费,缴费须使用工商银行卡或交通银行卡(开通网上交易功能)。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质量技术、出版专业、注册咨询工程师资格考试及人事争议仲裁问题收费的函》(豫发改收费函[2004]501号)的规定,每人收报名费10元,每人每科交纳考务费45元。
  (二)打印准考证。2011年10月10日9:00至10月16日14:30,网上已缴费的考生登陆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gov.cn),进入“网上报名”自行打印准考证。
  (三)省直和中央驻汴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报考;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报名工作,由各级政府人社部门所属人才交流中心(机构)负责。

注意事项
  (一)各部门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把好资格审查关。凡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报考人员,一律不予受理。
  (二)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要严格贯彻按属地报名的原则,任何人不得跨市、跨单位报名考试,违者一律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考试成绩,并追究报考者和准予地区或单位当事人的责任。
  (三)各报考单位在汇总填写《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汇总审批表》时,应填写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系统自动生成的网上报名序号,并将初级、中级以及免试部分科目和考试全部科目的考生分别汇总。考生在网上报名填报科目时要认真填报,因单位或个人填报错误的科目,不予修改。
  (四)考生在网上提交信息时,不得写繁体字和不规范简化字,姓名必须与身份证的姓名相同。
  (五)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六)各科目试卷均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答题前要认真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客观题部分使用2B铅笔填涂,主观题部分使用黑色墨水笔在专用答题卡规定的题号和位置上作答。草稿纸另发,考后收回。
  (七)其他考务有关工作,执行《考务工作细则》有关规定。
  (八)全省考生可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gov.cn)查询考试成绩。
  附件: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汇总审批表
  二○一一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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