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人事局 津市市国土资源局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我市国土资源工作需要和常办发〔2010〕2号文件精神,报经市委、市政府和市编委全会研究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市人事局和国土资源局共同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国土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计划与职位条件
 
招聘单位 职位 名称 招聘计划 职位条件 备注 
年龄 最低学历及专业 1、专业设 置以《常 德市2008 年考试录 用公务员 职位专业 设置指导 目录》为 准;2、适 应男性。 
津市市国土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 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工作人员 1 28周岁以下 大专 以上 交通工程专业 
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 1 工程造价专业 
农业区划办公室工作人员 1 地理信息专业 
征地拆迁管理所工作人员 1 环境工程专业 
说明:28岁以下是指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1年7月4日至7月15日(上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67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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