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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海南省出版专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2011-07-05 11:09:00 来源: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宣传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
  (二)报名参加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2002年底之前,已受聘担任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
  3、将于2011年7月或2012年7月正式毕业的高校在校本科生;
  4、其他符合初级报考条件的地方志编撰人员和新闻出版系统公务员。
  (三)应届毕业生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在报名时,如尚未取得学历证书,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到本地区相应考试考务管理机构报名。
  (四)报名参加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2002年底之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7、将于2011年7月或2012年7月正式毕业的高校在校博士生;
  8、其他符合报考中级条件的地方志编撰人员和新闻出版系统公务员。
  (五)免考部分科目条件
  2001年8月7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只参加相应级别“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一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取得出版专业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
  上述专业工作年限计算至201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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