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贵州贵阳市招警体检相关安排:
体检必须在市公务员招考办指定的县及县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含特殊职位另有规定的)执行。
体检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考生人数与职位招录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考生达不到职位招考计划数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后,体检合格考生人数仍达不到职位招考计划数的,减少职位招考计划数或取消招考计划。
体检中,《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市公务员招考办在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