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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江苏扬州执业药师考试报名组织

2011-05-27 14:26:00 来源:无忧考网
报名组织

  (一)2011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11年5月23—6月7日,报名时登录扬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yzrsks.com)。10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相应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凡新报考者,网上支付成功后,应按规定将有关材料于6月5—12日将有关材料送所在地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受资格审查。扬州市区考生,可直接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受资格审查。

  各资格审查点地址分别为:

  扬州市区:扬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处(地址:扬州市秋雨东路27号,联系电话:87782872);

  邗江区:扬州市邗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地址:邗江区新城河路安兴花园综合楼四楼,联系电话:87893743);

  江都市:江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地址:江都市泰山路东首,联系电话:89689011);

  仪征市:仪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地址:仪征市大庆北路66号,联系电话:83423805);

  高邮市:高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地址:高邮市政府前街150号,联系电话:84647949);

  宝应县:宝应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地址:宝应县安宜北路44号,联系电话:88253361);

  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照片1张;

  2.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4.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

  考生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三)对于往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的老考生,只要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可完成报名,不需再提交其他报考证明材料。

  (四)对新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证明材料原件将进行认真审核,复印件必须经审核人确认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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