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
10月16日
9:00—12:00 出版专业基础知识(中、初级)
14:00—17:00 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中、初级)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 6月7日9:00—14日17:00;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6月9—16日,正常上班时间;
网上缴费时间:资格审查确认通过后至6月17日17:00;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10月10日9:00—15日17:00。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共同负责江西考区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考务组织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点统一在南昌设置。请各地按照《2011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凡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该项考试。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人发〔2001〕86号)和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有关规定者,均可报名参加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附件2)。
三、考试科目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2个级别,每个级别均设《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和《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2个科目,各个科目均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报考人员均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出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应试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统一回收。
考试各科目均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请应试人员注意:
1.答题前认真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
2.客观题部分使用2B铅笔填涂,主观题部分使用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作答;
3.在答题卡划定的题号和答题区域内作答。
四、报名办法
本考试报名分为网上注册登记、现场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四个阶段进行。
(一)网上注册登记。报考人员登陆赣州人事考试网(www.0797pta.com),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操作流程、注意事项和考试公告,按要求正确录入报名信息,选择拟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一年以内)或到市人事考试中心现场数码照相,打印所填《报名表》(二份),由本单位盖章。并记录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将作为考生的登陆标识,必须妥善保管)。
(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 [县(市)考生可委托代办]须携带本人报名表、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应届毕业生须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从事出版工作年限证明(均为原件),经赣州市新闻出版局资格初审合格后,再到赣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文明大道105号人事大厦二楼)进行资格终审并办理确认手续。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条件者,除提供2002年2月25日前已受聘担任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有关证件外,还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工作经历、资历栏原始复印件,并按隶属关系加盖人事职改部门和业务管理部门印章。有关资格证件的复印件和人事档案中的工作经历复印件必须附在报名表后面。
没有上网报名条件或不懂网报的考生,可来电咨询,电话:8179899,或本人到考试中心,委托人代为办理。
(三)网上缴费。确认通过后考生可使用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登录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已缴费考生应查看缴费是否成功。未在网上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考生可按时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五、信息管理
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名称、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如下:
名称 | 级别 | 专业 | 科目 |
07.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 3.中级 | 02.出版二科 | 1.出版专业基础知识(中级) |
2.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中级) | |||
01.出版一科 | 2.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中级) | ||
4.初级 | 02.出版二科 | 1.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初级) | |
2.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初级) | |||
01.出版一科 | 2.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初级) |
六、考试用书
为方便考生,凡需购买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的考生,可在报名同时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江西分站(www.jxrk.cn)进行预订或到省人事考试中心现场订购,联系电话:0791—8312201、8312202、400-068-8005。
七、考试收费
(一)按照江西省发改委、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赣人字〔2006〕80号)的规定执行,即考务费每人每科62元。
(二)缴费收据领取时间:10月20日—11月20日(节假日除外)。请参考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到资格审查所在地人事考试部门领取,逾期不再办理。
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协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对违反有关考试纪律,尤其是经认定核实为雷同试卷的考生以及该考生所涉及考场的监考人员,都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要求,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