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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北京初级统计证专业资格考试报名办法

2011-05-19 13:54:00 来源:无忧考网
导读:2011年度北京初级统计证专业资格考试报名办法

2011年度北京初级统计证专业资格考试报名于5月23日开始,由于考试分为“非首次报考人员”和“首次报考人员”两类人员管理,故报名截止时间略有不同。首次报考人员报名截至5月31日,非首次报考人员报名截至6月7日。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网址:www.bjpta.gov.cn,下同)进行2011年初级统计师网上报名。具体信息请查看官方网站发布的公告

点击进入报名入口>>

2011年度北京初级统计证专业资格考试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办法,请报考人员使用招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的网上支付卡进行网上支付。网上报名按照“非首次报考人员”和“首次报考人员”两类人员管理。台湾居民按照“首次报考人员”管理。
  (一)非首次报考人员须于2011年5月23日至6月7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网址:www.bjpta.gov.cn,下同),进入201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及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网上的要求直接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手续。
  (二)首次报考人员操作程序如下:
  1、报考人员须于2011年5月23日至31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进入201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及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在线填写提交《201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及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考试资格审核表》(以下均简称《资格审核表》);
  2、提交完成后,使用A4纸打印《资格审核表》,按规定粘贴本人同一底版近期二寸(34mm×45mm)免冠证件照2张,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干部)部门审核后盖章;
  3、持《资格审核表》、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下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报考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应届毕业生还须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考高级统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试行考评结合试点考试的人员,如所学专业学历非统计专业及其相近专业学历,还须提供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证书或相关科目的全国成人自学考试合格证书(上述证件均为原件),于2011年5月30日至31日到北京建工培训中心(地址:东城区东直门外新中街11号院内,联系电话:64165149、64177528)进行资格审核;
  4、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11年6月7日之前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在网上缴纳报考费用,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方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三)凡已成功办理报名和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须于2011年10月11日至14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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