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公务员考试>导航 > 最新信息 >吉林

2011年吉林公务员考试考试科目

2011-04-15 15:22:00 来源:无忧考网
2011年吉林公务员考试考试科目

  2011年吉林公务员考试工作采取分级考试的形式进行。报考省直、市州直机关(含长春市所辖区)的考试等级为甲级,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甲)、《综合知识》(甲)及《申论》(甲)。报考县(市、区)机关(含垂直管理系统)、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及省和市(州)直驻本级政府所在地之外县(市)机关(单位)的考试等级为乙级,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乙)、《综合知识》(乙)及《申论》(乙)。其中报考乡镇机关录用优秀村干部和街道办事处录用优秀居委会干部职位的考生,考试级别为丙级,笔试科目《申论》(丙)和《农村工作常识》或《街道工作常识》。此外,报考公安机关的考生,须加试《公安基础知识》;报考监狱、劳教部门的考生,须加试《监狱、劳教基础知识》。笔试考点设置在省、市州政府所在地。

>>2011年吉林省公务员考试大纲及解析<<

>>备考:2011年吉林公务员考试行测辅导汇总<<

>>备考:2011年吉林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汇总<<
公务员考试吉林相关推荐
推荐阅读
网站首页 网站地图 返回顶部
无忧考网移动版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67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