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1年青海公务员招考公告》和青人社厅发[2011]20号《关于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对报考州(市、地)及以下职位公务员的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总成绩加5分。在本省县以下基层单位和农村服务2年以上考核合格的西部志愿者(含青南计划人员)、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人员考录公务员的有关政策,按青人社厅发[2011]20号文件执行。考生务必要认真准确的填写“民族”和“是否加分”两个字段,若填写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省地税局、工商局、司法厅、监狱管理局所有职位不属于加分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