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人员和专业科目考试人员的确定
国家公务员局根据我局申报的计划录用人数,按照各职位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5的比例确定了我局面试人员名单和专业科目考试人员,并已公开发布。
(一)各职位最低面试分数线:

(二)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人员名单(共46人):


(三)面试确认: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11年2月15日17时前发送电子邮件到 sai_zhang@circ.gov.cn 进行面试确认。信件标题格式为“***(姓名)面试确认”,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请确保联系通畅有效),如报考时填报信息有变化的,请一并注明。
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面试确认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确认后因考生原因未参加面试及专业考试的,视同考生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