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河北承德社会工作者考试报名时间通知
关于做好2011年度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10〕50号)文件精神,现将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于2011年6月11日、12日举行,考点设在省会石家庄。
二、2011年我市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2011年1月7日至27日,网址是:www.hebpta.com.cn。
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上传近期照片,保存提交,通过审核后晚于1月27日前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持打印的报名表2份和相关证件(学历证、从事社会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统一汇总后,于1月27、28日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录考职考部(乾阳大酒店7415房间)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和现场交费,即完成报名,逾期不予办理。
三、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2科,考生须通过2科方可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3科,考生可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后,获得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为主观题,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全国统一组织实施阅卷工作,其余4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四、根据文件精神,报名条件如下: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二)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不得携带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五、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及有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278号)和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每人每科57元;《社会工作实务(中级)》每人每科63元,报名费每人10元。
六、有关考试大纲、教材事宜,请与中国社会出版社联系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甲33号新龙大厦310室
邮政编码:100032
承德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
二○一一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