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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2011年卫生资格考试考生注意事项

2011-01-01 02:13:00 来源:中华考试网
请考生注意以下问题:

1.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不在本次报名考试之列,报名及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外地聘用制人员档案在各地人才中心存放的,如果是2010年海淀考区的往届考生,凭海淀考区的考试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可以不用盖存档章。初次报名的考生或无法提供2010年海淀考区的成绩单者必须加盖存档章或提供存档证明。

3.所有考生必须有海淀辖区或区属医疗机构用人单位的公章或人事章。没在医疗机构工作的考生不能报考。

4.使用大专毕业学历报考初级师资格的,须由单位提供工作满两年的证明(截止日期为2010年12月31日)。

5.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不符的报考初级资格的考生,需由单位出具在本岗位工作满两年的证明。

以上仅适用于供职的医疗机构属于海淀区的考生,医疗机构属于其他区县的考生请咨询相应报名考试的考点。

海淀区卫生人才中心

201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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