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工程硕士>导航 > 最新信息

2010年青岛大学工程硕士第二阶段考试通知

2010-12-29 14:02:00 来源:无忧考网
2010年青岛大学工程硕士第二阶段考试通知

有关学院及考生: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工程硕士入学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国家联考“GCT” ,第二阶段考试为专业课考试和专业测试(面试)。目前青岛大学2010年参加第二阶段考试资格线已经划定,请各有关学院和考生做好第二阶段考试准备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线
  1、有学士学位的考生
  全国联考“GCT”总成绩大于或等于186分。
  2、无学士学位的考生
  工业设计工程领域,全国联考“GCT”总成绩大于或等于186分;其他工程领域,全国联考“GCT”总成绩大于或等于218分。
  3、调剂或转专业
  (1)2010年GCT成绩已达到学校复试基本要求、拟调剂工程硕士领域的第一志愿考生,经个人申请,接受学院及学校同意,需参加拟转入工程硕士领域的第二阶段专业课考试,笔试及面试成绩合格,方能录取。
  (2)2009年和2010年报考省内高校工程硕士并联考“GCT”有效成绩百分位30%以上考生,可以向我校研究生处提交申请。经审查通过后,我们会告知考生直接参加我校组织的工程硕士第二阶段专业课考试和相关测试录取。考生资格审查要求及需提供的材料要求同一志愿考生。
  持2009年GCT有效成绩并于2009年被其他学校录取(含录取后未报到,入学后退学等情况)的考生,需再提交二份书面材料:考生书面申请(含本人签字)、2009年录取学校放弃该生录取函(未报到或退学证明),否则无法录取。其余材料同一志愿考生。
  (3)我校不接受跨省院校之间的调剂录取,不接受无学位考生的调剂。项目管理领域不接受调剂考生。
  自愿调剂专业和领域的考生请下载“青岛大学2010年在职工程硕士调剂申请表”(附件5),并于12月23号之前交到研究生处在职教育科(青岛市外考生可发邮件至zzjy@qdu.edu.cn,复试报到时再交书面文本)。
  二、具体安排
  程序:复试报到→专业课笔试→资格审查、综合面试→择优录取。
  请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办理相关事宜(见下表)。
项目内容
时间
地点
复试报到(交报到材料,领取面试纪录,交复试费160元/人,报到后到各学院咨询相关事宜)
2010年12月25日
上午8:30 -11:00
青岛大学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宁夏路308号,青岛大学博文楼一楼大厅,原西二教)
专业课考试(凭准考证或身份证参加)
2010年12月25日
下午13:30 - 15:30
由各学院组织确定
资格审查综合面试(交验相关材料一份)
2010年12月25日下午15:40-12月26日下午16:30, 各学院自定
项目管理领域统一由领域负责人负责组织(83780256),其余在考生所在学院

  专业课考试科目及其各学院联系方式请见附件1。专业课考试大纲查询网址(青岛大学研究生处-在职教育-下载专区,/graduate/infoSingleArticle.do?articleId=2491&columnId=344)
  三、报到及资格审查需要材料:
  ①经考生所在单位审查、签署推荐意见并按要求加盖公章的《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必须是报名现场确认时打印的带照片的“资格审查表”复印件,电子照片及单位意见栏请盖档案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样表见附件2);
  ②考生本人仔细填写的《2010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工程硕士,附件3);
  ③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学历证书查询件(http://www.chsi.com.cn/xlcx/查询打印)、学士学位证书原件、个人身份证(护照)原件及其上述证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④2010年全国在职联考准考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两份;
  请将上面所需材料按序号顺序依次装订好两套:一份报到时交报到处,一份专业测试(面试)时交学院面试资格审查小组。
  资格审查时,个别因评职称等原因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的考生,需提供本科学习成绩单及授予学士学位信息(可从本人档案或原毕业学校档案馆复印,由毕业学校加盖公章)。所有参加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过时不予补验。
  四、复试录取
  1. 研究生处负责复试报到,各有关学院负责资格审核、专业课考试和专业测试(面试)。原则上优先安排青岛市外生源专业测试(面试)。
  2. 各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专业的的复试录取标准和工作程序,加强领导,录取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质量。
  3.凡专业课考试和专业测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即为不合格,不能参加录取。
  4. 按照国家要求,采取差额复试,参加第二阶段复试考试的资格线不是录取线。2010年全国联考GCT考试成绩一年有效。我校将根据考生联考成绩、第二阶段考试情况以及国家招生录取政策择优录取。如复试合格考生数量不足国家招生计划,将依次从高到低降分或调剂外校生源复试录取。
  5.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文件要求,考生须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录取和学习资格,考生责任自负。
  6. 请各招生单位认真组织复试, 12月23日前将专业测试(面试)方案及具体安排报研究生处在职教育科,并通知到每位考生复试具体事宜。12月28日上午11:30之前,将面试记录、“工程硕士资格审核情况表”(附件4)、拟录取名单交到研究生处在职教育科。
  五、其他
  1. 请考生主动及时与有关学院联系确认专业测试(面试)方案及具体安排,并准时参加各环节的复试工作。联考报名时未填写报考学院的考生请尽快确定报考学院并与学院取得联系。
  2.为保证复试顺利安全进行,请自带车辆考生务必携带全国联考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件进出青大校园。
  3.我校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相关信息将及时在本网站(grad.qdu.edu.cn) 公布,敬请关注。
  附件1:2010年工程硕士第二阶段考试专业课考试科目及其联系方式
  附件2: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样表)
  附件3:2010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考生情况登记表
  附件4:2010年工程硕士资格审核情况表
  附件5:2010年在职工程硕士领域调剂申请表
  咨 询:研究生处在职教育科 0532-85950198
  E_mail: zzjy@qdu.edu.cn
工程硕士最新更新
推荐阅读
网站首页 网站地图 返回顶部
无忧考网移动版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67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