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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哈尔滨工业大学GCT复试分数线

2010-12-27 17:10:00 来源:无忧考网
2010年哈尔滨工业大学GCT复试分数线

  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全国联考成绩已经公布,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2010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0]37号),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我校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如下。
  一、工作组织
  1. 学校成立“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及审核全校的复试及录取工作。
  2.各院(系)成立由主管领导和教师代表组成的院(系)复试及录取工作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根据学校总体要求制定本院(系)复试及录取工作的具体要求,并负责实施。
  二、复试基本分数线

考生类别

语言

数学

逻辑

外语

GCT

总分

专业课

工程硕士

30

30

30

30

196

60

风景园林硕士

30

30

30

30

180

60


  三、复试及录取要求
  1. 各院(系)可根据本领域实际情况在学校基本分数线基础上,制定本领域的复试分数线,但不得低于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
  2. 复试可采用笔试、面试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复试应侧重于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基本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查。对于跨一级学科报考和跨学科门类报考的考生要从严考核。具体要求由各院(系)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复试过程应有文字记录。由学科划定录取分数线,达到录取分数线者准予录取,否则将失去录取资格。
  3.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文件,对于工程硕士,各院(系)应严格控制拟录取考生中(含持有2009年“GCT”有效成绩的考生)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人员的人数,这部分考生应不超过本院(系)拟录取总数的10%。交通运输工程领域所占的比例单列,但不超过该领域当年录取总数的20%。
  4.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上报表”,并确保表中信息与考生网报信息一致。
  四、资格审查要求
  1. 各院(系)对拟录取考生进行资格初审,考生的报考资格。收取考生的资格审查表,审核后留所在院(系)保存;收取并查验拟录取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审查汇总表”。
  2. 校研招办对拟录取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各院(系)须于2011年1月7日17:00前,将拟录取名单连同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送交研招办。
  3.未经过资格审查与复审或资格审查与复审不合格者,一律不准录取。考生提供虚假信息或虚假证件,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授予学位资格,我校概不退还相关报考及培养费用。
  五、其他事宜
  1.由于国务院学位办使用网上系统录取,请各院(系)一定要按时提交相关材料,以免系统关闭时影响录取工作。凡未在上述期间提交相关录取材料者,将视为该院(系)当年未录取考生。
  2.网上录取前,校研招办将按要求打印拟录取上报名单,该名单由各院(系)核对无误后,上报校研招办存档。
  本文件由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李文彬 周善宝
  联系电话:86414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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