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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驾驶员考试技巧

2010-08-30 15:43:00 来源:无忧考网
2010年驾驶员考试技巧

驾驶员考试
  驾驶员考试是由公安局车管所举办的资格考试,只有通过驾驶员考试才能取得驾照,才能驾驶机动车辆。   
驾驶员考试分为科目一:理论考试;科目二:桩考;科目三:路考。   
只有三科全通过才能取得驾照。

科目一考试内容及合格标准
  1、考试内容   
科目一内容根据公安部第91号令,从07年4月1日起,采用最新版科目一试题。从试题库中按一定比例随机抽取100道试题进行答题。   
2、合格标准   
90分以上算通过

科目二考试内容及合格标准
  1、考试内容   
A、在规定场地内驾驶机动车完成考试项目的情况;   
B、对机动车驾驶技能掌握的情况;   
C、对机动车空间位置判断的能力。   
科目二考试应当先进行桩考。桩考未出现扣分情形的,补考或者重新预约考试时可以不再进行桩考。   其他准驾车型的考试项目,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2、合格标准   
满分为100分,设定不合格、减20分、减10分、减5分的项目评判标准。符合下列规定的,考试合格:   1、报考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成绩达到90分的;   
2、报考其他准驾车型成绩达到80分的。
[编辑本段]科目三考试内容及合格标准
  1、考试内容   
A、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完成考试项目的情况;   
B、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情况;   
C、综合控制机动车的能力;   
D、正确使用灯光、喇叭、安全带等装置的情况;   
E、正确观察、判断道路交通情况的能力;   
F、安全驾驶行为、文明驾驶意识。   
2、合格标准   
满分为100分,设定不合格、减20分、减10分、减5分的项目评判标准。符合下列规定的,考试合格:   1、报考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成绩达到90分的;   
2、报考其他准驾车型成绩达到80分的。   
注: 各种准驾车型代号: 大型客车(A1)、牵引车(A2)、城市公交车(A3)、中型客车(B1)、大型货车(B2)、小型汽车(C1)、小型自动挡汽车(C2)、低速载货汽车(C3)、三轮汽车(C4)、普通三轮摩托车(D)、普通两轮摩托车(E)、轻便摩托车(F)、轮式自行机械车(M)、无轨电车(N)、有轨电车(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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