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月份,怀化市地税局累计入库省级税收收入7281.2万元,占年度计划的60.2%,与上年同期相比增收2254.8万元,增长44.9%,提前两个月实现“过半”目标。
一、建立三级管理责任制度。一是领导负责制。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省级收入管理领导小组,定期研究省级收入工作;巩固和完善现有责任体系,进一步明确各县(市)区局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局长为直接责任人,计财科长、省级税干为相关责任人;省级税收征收分局作为全市省级税收管理的职能部门,享有计划建议权、管理监督权、税收预算级次检查权、纠正权和违法违纪行为处理建议权。二是目标管理责任制。按照均衡入库的要求,大力推行收入进度、收入质量与征管质量相互统一、相互促进的省级收入考核办法,将省级收入纳入各县(市)区局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和正职岗位考核,实行奖励与惩罚并举、责任与风险共担、经济利益与政治待遇相互挂钩,对不完成省级收入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制。三是税收管理员责任追究制。对省级营业税收入单位实行定人定岗定职定责,实行责任追究,纳入岗位考核。
二、健全三级税源监控体系。分级抓好重点税源的监控,对全市省级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年纳税额30万元以上、省级“三税”10万元以上的企业,由市局监控到位;各县(市)区局将省级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年纳税额20万元以上、省级“三税”8万元以上的企业全部纳入重点监控范围;对省级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年纳税额20万元以上、省级“三税”5万元以上的企业,由基层各省级税收管理员设立征收台帐进行管理,建立联系制度,实时掌握其动态变化。对省级税收重点企业,要求各单位抓好专题分析和企业效益变化分析,对增收潜力和减收因素认真进行前期预测、调查与分析。
三、完善三大日常征管措施。着重从完善税种管理入手,将省级收入纳入精细化管理。一是加大金融、保险系统的税款督促入库力度。加大检查力度,由稽查局牵头,对省级税源企业进行重点检查,规范税收征管,确保应收尽收。二是加大所得税监管力度。企业所得税方面:重点抓好汇算清缴工作,加大检查结算力度;面对罕见的冰冻灾情,落实企业所得税催报催缴制度,加强新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和培训;严格搞好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审定工作。个人所得税方面:突出抓好年所得12万元以上高收入群体的自行纳税申报工作,截至3月31日,共受理纳税申报人数为1522人,补缴税款823万元;组织开展个体工商户税额的“双定”工作,重新核定个体工商户的个人所得税定额。三是加大土地增值税征管力度。全力推进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严格实行“先税后证”,在全市范围内对房地产企业的土地增值税进行了专项税收清理,有效地避免了税收的跑冒滴漏。1-4月份,该局入库土地增值税871.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30.5万元,增长517%。
四、严格三项组织收入纪律。年初召开了省级税收收入工作会议,重点重申三大工作纪律:一是严格执行税收政策。对省级收入要做到应收尽收,各级地税部门要严格征收管理,严格税收稽查,加大对偷、漏、抗税行为的打击力度,不准有税不收或蓄税缓征,也不准预征税款。二是严格税款入库级次。坚决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凡截留省级收入的,除追缴被截税款外,对责任人员作如下处理:截省级收入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记过处分;截省级收入在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对责任人员给予免职和行政记大过处分;截留省级收入在50万元以上的,对责任人员给予撤职处分。三是严格执行税收提退政策。不得从省级收入中提取手续费和税收分成。3月份以来,在全市系统内开展了省级税收收入自查自纠工作,重点检查2007年度省级营业税收、“两税”、“三税”错级混级和错库混库情况,对有令不行、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市局从严追究责任,确保省级收入依法、及时、足额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