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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江西赣州市中心城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方案发布

2026-06-27 14:31:00 来源:赣州市教育局
【导语】®无忧考网从赣州市教育局获悉,2026年江西赣州市中心城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方案已发布,具体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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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做好2026年赣州市中心城区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下同)招生工作,根据《关于印发〈赣州市2026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赣市教教考字〔2026〕5号)、《关于下达2026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通知》(赣市教规划字〔2026〕3号)和《关于下达2026年赣州市中心城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通知》(赣市教规划字〔2026〕4号)精神,结合中心城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中“五区”指章贡区、经开区、蓉江新区、南康区、赣县区;“三区”指章贡区、经开区、蓉江新区。

  一、志愿批次与招生范围

  中心城区普通高中志愿填报采用全市统一模板,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西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电子化管理平台”(网址https://zkzz.jxeea.cn/login!init.action,以下简称“管理平台”)完成志愿填报,填报时间为6月26日8:30至29日21:00。

  普通高中招生分四个批次:提前批(含赣创计划、零批次统招、提前批统招)、第一批(含统招、特长、均衡)、第二批(含普通高中及综合高中统招、特长)、第三批(含中心城区民办高中跨区统招、中外合作项目与自行组织生源等)。

  1.提前批

  用于五区部分普通高中面向五区提前招生,设赣创计划、零批次统招和提前批统招志愿各一个。

  (1)赣创计划志愿,用于江西师大附中赣江院分校(以下简称“赣江院分校”)面向五区招生。赣创计划为自主招生计划,不在招生管理平台填报志愿,考生可咨询学校报名。赣创计划在其他普通高中录取前优先完成。

  (2)零批次统招志愿,用于赣江院分校、赣州中学、赣州三中面向五区招生,为单志愿,考生最多选报1所学校。此批次在赣江院分校赣创计划完成后进行。

  (3)提前批统招志愿,用于赣江院分校、赣州中学、赣州一中、赣州三中、赣南师大附中、阳明中学、赣州六中、赣州十五中、南康中学(民航飞行基地班)面向五区招生,为单志愿,考生最多选报1所学校。此批次在零批次统招完成后进行。

  2.第一批

  用于三区考生报考第一批统招、均衡志愿和第一批特长招生学校面向五区(三区)招生。

  (1)统招。设3个平行志愿,考生可选报1至3个,未填报任何志愿的视为放弃本批次录取。

  (2)特长。本批次属自主招生,考生需要加试专业,不在招生管理平台填报具体志愿,考生直接向招生学校咨询政策、专业方向、专业要求、招生范围等。报名、考试由招生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录取办法按市教育局印发的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执行。特长生的录取在统招之后、均衡生录取之前完成。

  (3)均衡。设2个梯度志愿(非平行志愿),用于三区具有均衡资格的考生填报具备均衡招生资格的普通高中,无均衡资格考生不参与本批次的录取。

  3.第二批

  用于三区考生报考第二批统招志愿、第二批特长招生学校面向五区(三区)招生。

  (1)统招。设4个平行志愿,考生可选报1至4个,未填报任何志愿的视为放弃本批次录取。本批次含综合高中,考生可根据自身意愿确定是否选择以及与普通高中的排序。

  (2)特长。本批次属自主招生,分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两个轮次加试专业与录取,不在招生管理平台填报具体志愿,考生直接向招生学校咨询政策、专业方向、专业要求、招生范围等。报名、考试由招生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录取办法按属地教育部门印发的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执行。

  4.第三批

  用于五区考生填报民办高中跨区统招、中外合作项目等自行组织生源。

  (1)五区民办学校跨区统招。设梯度志愿2个,五区考生可从有此批次招生计划的所有民办学校中选报1-2所,参与民办学校跨区统招。

  (2)中外合作项目。赣州一中双轨班、赣州三中中外合作班等面向五区招收自愿就读的学生,不在招生管理平台填报志愿,由学校自行组织生源。

  二、招生计划

  1.提前批

  (1)赣江院分校赣创计划160人,其中面向赣县区招生80人、面向五区(除赣县区外)招生80人。

  (2)零批次统招计划共350人,其中赣江院分校150人、赣州中学(宏志班)100人、赣州三中(科创实验班)100人,面向五区招生。

  (3)提前批统招计划共655人。其中:赣江院分校150人、赣州中学(红色班)105人、赣州一中(阳光班)110人、赣州三中(宏志班)105人、赣南师大附中(人工智能班)45人、阳明中学30人、赣州六中40人、赣州十五中20人、南康中学(民航飞行基地班)50人,面向五区招生。

  2.第一批

  (1)统招计划共2413人。其中:赣江院分校258人、赣州中学356人、赣州一中231人、赣州三中330人、赣州四中147人、赣南师大附中122人、阳明中学150人、赣州六中231人、赣州十五中104人、赣州十六中126人、文清外国语158人、厚德外国语200人,面向三区招生。

  (2)特长计划共377人。其中:

  赣州中学面向五区招收61人(音乐10人、体育21人、清华美术班30人);面向全市招收足球特长生16人(男足10人、女足6人)。

  赣州一中面向五区招收110人(音乐<舞蹈类>10人、体育50人<田径20人、男篮10人、女篮8人、足球5人、射击5人及其他高水平运动员2人>、美术50人<含书法5人>)。

  赣州三中面向三区招收66人(男排11人、女排8人、美术5人、书法5人、声乐3人、器乐3人<含钢琴>、武术8人、啦啦操3人及其他高水平运动员20人);面向五区招收体育特长生34人(男足12人、女足10人、田径12人)。

  赣州四中面向五区招收60人(声乐5人、器乐4人、舞蹈6人、武术15人、男足6人、羽毛球3人、攀岩3人、美术15人、书法3人)。

  赣南师大附中面向三区招收30人(美术3人、管乐2人、科学特色生25人)。

  (3)均衡计划共2767人(详见附表)。其中:赣州中学832人、赣州一中539人、赣州三中770人、赣州四中343人、赣南师大附中283人。即市直优质高中统招计划的70%,均衡分配到三区内各初中学校(指标到校)。分配公式为:A高中分配至B初中的均衡指标=A高中均衡计划总数÷三区所有初中均衡合格总人数×B初中均衡合格人数(四舍五入取整)。

  3.第二批

  (1)普通高中统招计划共6172人。其中:阳明中学350人、赣州六中539人、赣州十四中330人、赣州十五中241人、赣州十六中294人、文清外国语学校474人、厚德外国语学校450人、文清高级中学509人、厚德高级中学820人、立德虔州高级中学515人、弘毅高级中学335人、天行阳明高级中学750人、博雅高级中学565人,面向三区招生。

  (2)综合高中计划共400人。其中:赣州农校面向三区招收300人、赣州应用技术职业学校面向三区招收100人。另外赣州农校面向赣县招收100人、面向南康招收50人,由属地负责招生录取。

  (3)特长计划共429人。

  ①公办学校计划共85人,其中阳明中学面向三区招收20人(武术5人、男足5人、女足5人、摔跤5人),赣州六中面向三区招收30人(科技12人、田径10人、女足8人),赣州十五中面向三区招收15人(体育10人、科技5人),赣州十六中面向三区招收20人(美术15人、体育5人)。

  ②民办学校计划共344人,其中文清外国语学校面向五区招收88人(音乐15人、美术48人、舞蹈5人、书法5人、体育15人),另与赣州体校合作办学招收50人;文清高级中学面向五区招收31人(美术21人、播音主持10人);厚德高级中学面向五区招收30人(音乐3人、美术18人、舞蹈3人、书法3人、体育3人);立德虔州高级中学面向三区招收20人(美术15人、体育5人),面向五区招收15人(美术10人、体育5人);弘毅高级中学面向三区招收15人(美术10人、体育5人),面向五区招收10人(美术5人、体育5人);天行阳明高级中学面向五区招收50人(美术25人、体育10人、书法5人、音乐5人、舞蹈5人);博雅高级中学面向五区招收35人(体育15人、美术10人、音乐舞蹈10人)。

  4.第三批

  (1)民办学校跨区统招计划1741人。其中:文清外国语学校100人、厚德外国语学校100人、文清高级中学80人、厚德高级中学150人、立德虔州高级中学150人、弘毅高级中学90人、天行阳明高级中学200人、博雅高级中学100人、赣县实验学校432人、赣县崇德高级中学339人,面向五区招生。

  (2)中外合作班计划120人。其中:赣州一中面向五区招收双轨班90人(需到校单独报名并参加相应测试),赣州三中面向五区招收中外合作班30人,有意愿的考生可直接向招生学校咨询。

  三、录取办法

  1.投档规则

  投档录取时严格按照市教育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批次和方式同步招生。未达到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的考生不参与普通高中统招及均衡录取。

  录取顺序按提前批的赣创计划、零批次统招、提前批统招,第一批的统招、特长、均衡,第二批的统招、特长,第三批跨区统招、自行组织生源等依次进行。逐批录取逐批清,无志愿考生不参与录取,已按志愿录取的考生不再参与后续批次的录取。

  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梯度志愿的投档原则是“志愿优先、遵循分数”。

  投档至最后一名总分相同时,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之和分高者优先录取;当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之和也相同时,物理+历史成绩之和分高者优先录取;两项成绩之和均相同时,依次以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历史单科成绩分高者优先录取。

  2.提前批

  (1)赣创计划。上线生源按学校组织的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测试成绩相同时初中学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最低控制线不低于该校2025年录取分数线的90%,即715分。招生方案、录取资格及拟录名单由市教育局基教科审核,合格名单报市教育考试中心办理录取。

  (2)零批次统招。按单志愿和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赣江院分校录取最低控制线不低于我市升学满分的90%即761分,赣州中学、赣州三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不低于本校在三区第一批统招线下20分。

  (3)提前批统招。按单志愿和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赣江院分校录取最低控制线不低于我市升学满分的90%即761分,赣州中学、赣州一中、赣州三中、赣南师大附中、阳明中学、赣州六中、赣州十五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不低于本校在三区第一批统招线下20分。南康中学民航基地班最低录取控制线不低于我市升学满分的80%即676分,且英语不低于90分。

  3.第一批

  (1)统招。平行志愿,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一次性投档,即先按考生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逐分逐人开始投档。轮到某考生投档时,依次检索其志愿1、志愿2、志愿3三个平行志愿,如果志愿1学校未完成计划,则按志愿1投档录取;若志愿1学校计划已完成,则检索志愿2;若志愿2学校未完成计划,则按志愿2投档录取;若志愿2学校计划也已完成,则检索志愿3;若志愿3学校未完成计划,则按志愿3投档录取;若志愿3学校计划也已完成,则该生第一批统招批次落选,参与下一类型的投档录取。

  各招生学校录取的最后一位考生的总分及相应科目成绩,即为该校第一批统招录取分数线和相应科目最低分。

  (2)特长。在第一批统招之后、均衡生录取之前完成,具体按市教育局制定的相应方案执行。

  (3)均衡。梯度志愿,按“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投档。均衡录取最低控制线原则上为各高中学校第一批统招线下120分。进一步优化均衡志愿投档录取办法。

  首先按均衡志愿1录取。即在初中学校内部,将均衡志愿1填报了同一高中学校的合格生源按成绩高低排序,根据该高中分配至本校的均衡指标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校内竞争),末位同分考生全部录取。

  若有初中学校合格生源不足,分配到该校的某高中均衡指标未完成,则再从三区所有初中、均衡志愿2填报了该高中且未被其他高中录取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三区跨校竞争)。末位同分按既定规则投档,不超计划录取。

  所有投档结束后,仍未完成的均衡指标不再补录。

  各初中学校要张贴公示本校均衡预录名单5个工作日以上,接受社会监督。对均衡资格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生的均衡录取资格,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4.第二批

  (1)统招(含综合高中)。考生可选填4个平行志愿,录取方法与“第一批统招”相同。按志愿投档录取的考生不得要求退档,不得改录同类其他高中。

  (2)公办学校特长。第二批公办学校特长专业加试工作在第二批统招前完成。考生可选报1所学校。

  (3)民办学校特长。第二批民办学校特长专业加试工作在第二批统招和公办学校特长录取后进行。考生可选报1所学校,已录取的考生不得报名参与专业加试。

  5.第三批

  (1)五区民办学校跨区统招。第二批统招与特长录取结束后,五区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考生均可参与本批次民办学校跨区统招。根据民办学校面向五区统招计划,先按志愿1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有剩余计划,再按志愿2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投档最低分不低于该校面向本区第二批统招分数线。

  (2)缺额组织生源。以上批次录取后仍未完成计划的学校,可书面向市教育考试中心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向社会公示缺额计划、报名时间、报名地点、报考条件以及录取办法等,由学校依规线下组织生源。不得招收之前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得突破计划和降低要求招生。

  (3)中外合作项目自行组织生源。经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由学校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线不低于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不得突破计划招生,未完成计划不调剂。

  6.随迁子女的录取

  外省、外市随迁子女考后回我市户籍地参与普通高中录取的,须提供本人书面申请和户籍证明、地市级教育部门成绩证明和学籍审核意见,户籍地招生考试部门在保证本地生源入学需求、学位有空余情况下调剂录取,并报市教育考试中心汇总报省教育厅备案。(本地户籍要求:以家庭为单位的居民户籍,且3年内未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学校或其他单位集体户籍、投靠亲属户籍、与户主无亲属关系户籍等不作为普通高中招录的户籍依据)

  四、录取时间安排

  中心城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7月基本完成,初步安排如下(视情况适时调整):7月6日前完成赣江院分校赣创计划录取;7月7日完成提前批、第一批统招的录取;7月8日-9日完成第一批特长录取;7月10日-11日完成第一批均衡录取;7月14日-15日完成第二批统招录取;7月16日-17日完成第二批公办学校特长生录取;7月23日-24日完成第二批民办学校特长生录取;7月28日-29日完成五区民办高中跨区统招录取;8月中外合作项目等自行组织生源。

  五、监督与管理

  1.规范宣传管理。要实行招生“阳光工程”,坚持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考生资格公开、录取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要规范做好招生宣传资料的审核与发布工作,确保我市《中招指南》覆盖所有初中学校和考生班级,严禁传播违规宣传资料。要关注倾向苗头,做好风险评估,加强舆论引导,回应群众关切。要创新指导服务,通过小视频、公开信、宣传栏、宣传单、问答须知、专题讲座、班会等,帮助考生和家长理解政策及变化情况,科学合理选择升学学校。

  填报志愿前,考生应充分了解招生政策和录取规则、报考条件等,按时、谨慎、自主填报志愿。跨城区(如南康、赣县考生到三区)就读的考生须充分了解普通高校招生国家专项、高校专项等优惠政策(户籍和学籍必须连续三年在同一专项实施县<市、区>等)。

  2.规范服务管理。各初中学校要完善密码发放程序,及时打印考生初始密码,确保发放有记录、有签名,严禁扣留或更改考生登录密码。志愿填报期间,各校要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放机房为考生提供便利,方便考生上网自主填报、查询、修改、提交志愿。学校和老师有宣传、指导考生填报志愿的义务和职责,但须注意方式方法,在宣传时做到公正客观,在指导时耐心细致、不带偏见,避免产生误会与误解。要设身处地帮助解答考生的疑难问题,指导考生根据平时成绩和兴趣爱好选报志愿,引导考生合理分流,不得诱导误导考生。严禁干涉限制甚至威胁恐吓考生填报志愿,严禁包办、代填、篡改考生志愿。

  3.规范录取管理。各区各校须严格遵循中心城区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安排,积极主动做好相关工作。招生录取工作要严格按批次、按计划、按志愿、按分数执行。严禁提前承诺招生和私订协议招生;严禁争挖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与旁听生;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和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有偿招生和委托中介招生;严禁计划外招生和未经批准跨区域招生。秋季开学时,各高中学校要及时进行新生入学与招生录取的数据比对,严格按照省招生管理平台录取名单建立学籍,确保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学籍注册、实际就读信息一一对应,不错漏一人。

  4.强化执纪问责。要将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管理与招生录取、入学审核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适时对考试、录取、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要建立重要招生信息备案备查制度,加强对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招生录取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要健全考试招生违规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公布举报和申诉渠道,从严核查问题线索。对超计划、超范围等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及时退回,产生的后果由学校主要负责人负责,并追究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对于弄虚作假被录取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已经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的,取消其学籍,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于违规招生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令改正、约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扣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等处罚。对于招生工作把关不严、监管不力的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视情节轻重严肃追责。

  六、咨询(举报)电话及查询方式

  初中学考报考、均衡资格认定、考试组织由考生所在区招考部门负责,联系电话:章贡区教育考试中心0797-8350271,赣州经开区教体服务中心0797-8379880,蓉江新区社管局0797-8167317,赣县区教育考试中心0797-4437200。招生计划管理由市教育局发规科负责,联系电话:0797-8991487;综合高中和特长生资格认定由市教育局基教科负责,联系电话:0797-8991498;具体录取工作由市教育考试中心负责,联系电话:0797-8228565;录取监督工作由市教育局机关纪委负责,联系电话:0797-8991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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