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可于7月22日11时起在初中毕业学校(报名点)或移动、电信两家运营商查询本人的中考成绩及被录取的高中阶段学校。
1.由市招生办承担评卷工作。答卷实行计算机网上辅助评阅。
2.各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应于6月18日前通过市招生网录入考生体育、音乐、美术和信息技术4科成绩,其中音乐、美术和信息技术3科由市招生办按规定转化为合格与不合格体现。
3.物理、化学、生物学3科实验操作考试成绩应于5月底前通过市招生网录入,由市招生办统一折算后合并到相应文化科成绩。
4.中考成绩由市招生办统一管理。市招生办于评卷结束后将考生成绩数据发给各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公布考生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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