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科目设置及组织实施
202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分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信息科技、理化生实验操作、体育与健康、艺术科目(音乐、美术)。考查科目为: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2科,体现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作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参考。
1.语文、数学分别为120分,英语(含听力)为100分,直接计入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总分。除艺术科目(音乐、美术)外,其他各科目为100分,折算计入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总分,其比例为:物理70%,化学、生物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各50%,信息科技和理化生实验操作各20%,体育与健康60%。总分760分。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学、历史、地理、道德与法治考试,由市教育招生考试研究院统一组织报名、考试、阅卷和发布成绩。
2.信息科技考试采用上机考试方式,由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电化教育馆组织统一命题,各考区具体组织实施。
3.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由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实验教学研究科统一命题,各考区具体组织实施。
4.九年级体育与健康考试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统一安排,各考区具体组织实施,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纳入兰山区组织实施。毕业测试成绩以分数方式呈现,按比例计入总分,具体测试内容如下:

八年级体育与健康过程性评价由各县区参照《临沂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实施方案》(临教基字〔2025〕10号)有关要求自行制定方案组织实施。
5.艺术科目(音乐、美术)考试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统一安排,各考区具体组织实施,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纳入兰山区组织实施。具体考试方案由各县区依据国家课程标准自行制定,学校组织实施,成绩以“合格”或“不合格”呈现,不计入总分。
6.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等考查科目的测试工作由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其成绩分“合格”或“不合格”,记入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由各初中学校根据《关于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的实施意见》(临教基字〔2015〕45号)要求,在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具体组织实施。
(二)考试时间
1.信息科技、理化生实验操作、体育与健康、艺术科目(音乐、美术)和考查科目一般安排在4月下旬至5月中旬,具体实施时间由各考区在市教育局的指导下,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2.语文、数学、英语、物理、道德与法治、化学、历史、地理、生物学考试时间为6月13日至15日,具体安排如下:

3.考点设置原则上安排在标准化考点,各考区本着安全、方便考生赴考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同一考场内的两名监考教师必须来自两所不同的学校或单位,且不能监考本人所在学校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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