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我市研考工作安排,选择在津报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按照报考点的公告要求进行网上确认。网上确认首次上传材料截止时间为11月5日12:00,补充材料上传截止时间为11月5日17:00,提交补充材料的考生须在11月5日12:00前完成首次材料上传。请考生务必重视,尽快进行网上确认,未按时完成网上确认或未通过网上确认审核的,报名无效,无法参加考试。
已提交材料的考生要及时通过网上确认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如未通过审核,须根据提示信息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修改材料。考生提交补充材料后,须再次登录网上确认系统查看再审核结论。
考生须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再补办。考生因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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