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方便社会人员报名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现将2025年11月面向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的有关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测试对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相关工作的通知》(黑教基一函【2019】361号),此次报名对象为:齐齐哈尔地区工作、生活的社会考生。
根据现行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要求,凡是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且成绩尚未发布的,不允许再次报名,待成绩公布后方可报名。
本次测试计划安排场次15场,测试人数300人。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7日下午13:30—15:00
2.报名地点:齐齐哈尔开放大学(建华区劳动路26号)3楼324室。
三、现场报名
1.第一步——签到进群:按照工作人员的要求,签到并扫描微信群码(群名称为测试时间),进群需实名,可在群公告中查看详细的报名及测试要求。
因报名系统测试场次为报满一个场次后开启下一场次,所以不能自由选择,报名缴费完成后测试时间及场次不予调整。
2.第二步——扫码缴费:请务必仔细阅读微信群公告,在报名现场扫描工作人员提供的缴费二维码进行缴费。缴费完成后需保存缴费截图。
3.第三步——填写信息:扫描群内接龙二维码填写个人信息。
填报信息务必准确、无误。提交后相关信息不可修改、不可撤销。请仔细核对报名信息,所有信息将录入考试系统并体现在等级证书上,出现错误,后果自负。
完成以上步骤即报名成功。
提示:报名当天,若考生本人无法到场,可由他人代报。代报需通过现场工作人员指引完成签到和缴费,并将群二维码图片发给考生本人,由考生本人完成第三步。
四、测试安排
1.测试时间:2025年11月20日、11月21日进行测试,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2.测试地点:齐齐哈尔开放大学(建华区劳动路26号)3楼324室。
3.准考证打印:现场报名结束后约5个工作日,在微信公众号【鹤城学堂】——点开底部【我要参与】——找到【普通话准考证打印】中自行下载。由于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查询页面进行了调整,成绩查询时需要输入准考证号,请务必注意、留存。
4.测试流程:
请考生携带携带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时间,准时或提前到达齐齐哈尔开放大学(原电视广播大学)3楼324教室,因考试过程时间比较短,请考生严格遵守时间,不要迟到错过考试。
(1)准时到324教室进行信息采集。
将身份证原件放到信息采集器上,端正坐在指定的座位上进行照片采集(照片用于证书,请勿佩戴首饰及衣着白色、浅色上衣);照片采集后取回身份证原件,并记牢抽到的机位号;按照工作人员指示准备进入326候考室等待考试。
(2)按现场教师引导进入325测试室。
进入测试室首先将手机(关闭或静音)放入前方手机袋中,背包等随身物品存放到教室前方指定区域;按照自己的机位号就坐并确保桌面不要有纸张等违禁物品。
(3)认真听从监考教师指挥。
按照监考教师指挥完成登录、验指纹、试音等,并完成评测答题,测试结束保持安静切勿影响其他人继续录音,等待老师指令统一离开测试室,切勿遗漏身份证、手机等个人物品。
五、收费标准及方式
1.收费标准: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黑教基一函〔2019〕361号)规定收取,50元/人次。因故未能按时参加测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2.收费方式:扫描工作人员提供的二维码缴费。扫码收费单位为:齐齐哈尔开放大学——培训教育。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以个人名义收缴普通话测试费。
六、成绩查询与证书发放
1.考试后约30个工作日后,可查询成绩。微信公众号【鹤城学堂】——点开底部【我要参与】——找到【普通话成绩及证书】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准考证号进行查询。
2.证书发放:测试证书由国测中心统一打印,由快递或物流发到省中心,由省中心向测试站分发。证书邮寄到我测试站后会第一时间在群内发布取证通知,请考生时刻留意群内通知。(国测中心2024年在网上开通了证书邮寄通道。考生也可通过“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s://bm.cltt.org)点击“证书邮寄”申请邮寄服务。)
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51号),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分为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二者具有同等效力。纸质证书由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统一印制,电子证书执行《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标准》中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电子证照的行业标准。
纸质证书如遗失,不予补发。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测试成绩,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电子证书查询步骤:公众号【鹤城学堂】——【我要参与】——【普通话成绩及证书】,即可查询。
3.重要提示:自成绩发布之日起一年后未领取的纸质证书,我测试站有权按照内部资料予以清理销毁。
七、其他事项
1.若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测试或不符合测试要求,则视为主动放弃考试,不再进行补测。
2.考生要强化自我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和责任,倡导考生不带病参加考试。
3.根据新版《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规定,2023年4月1日起取消备考,即测试前10分钟不再提供考试内容供考生准备。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51号文件第十九条:应试人在测试期间作弊或者实施其他严重违反考场纪律行为的,组织测试的测试机构或者测试站点应当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并报送国家测试机构记入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违纪人员档案。测试机构认为有必要的,还可以通报应试人就读学校或者所在单位。
5.请考生提前明确报名、测试流程和考试须知,提高测试效率。
咨询电话:0452—6110056;0452—6110662(报名当天无人接听)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67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