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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四川衡水普通话报名时间9月5日10时-9月10日16时 考试时间9月13日

2025-08-27 15:56:00 来源:衡水教育发布
【导语】®无忧考网从衡水教育发布获悉,2025年9月四川衡水普通话报名时间为9月5日10时-9月10日16时,考试时间为9月13日,具体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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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大社会考生:

  为全面做好衡水市普通话推广普及工作,大程度满足社会人员测试需求,不断提高测试工作服务质量,根据省语委有关工作要求,自2025年9月起,衡水市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站将每年组织四次面向社会人员的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时间为每年3月、5月、9月、11月的5日至10日,并于报名开始前10个工作日在衡水市教育局和“衡水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具体考试时间、报名缴费流程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具体信息,敬请关注。现将2025年9月份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缴费时间及流程

  (一)时间:本次测试报名缴费时间为2025年9月5日10时—9月10日16时。

  (二)方式及流程:本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缴费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考生注册并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s://bm.cltt.org/),点击“河北省→我要报名→选择测试站→衡水市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站→测试时间2025年9月13日”,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后进入报名页面,填写个人信息及上传电子照片,信息填写完成后请认真核对,确保信息真实、准确;点击确认信息后系统跳转缴费页面,考生需在30分钟内扫码完成支付,过时则报考信息作废。

  (三)有关要求:

  1.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内正面免冠白底电子照片(尺寸3.5*5.3厘米,390*567像素,支持JPG/JPEG/PNG格式,1M以内);

  2.从事职业填报。从事职业必须选填“社会其他人员”(注册时按实际情况填写从事职业的考生,请务必改选为“社会其他人员”,子菜单选择“其他类”。因填报错误造成的报名不成功或无法退费,责任自负);

  3.一旦缴费成功,信息无法更改,请务必认真核对。缴费成功后不支持任何退费申请,请务必确定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再进行报名缴费;

  4.因个人原因导致网上填报信息与证件信息不一致的,取消当次测试资格;

  5.非首次报名参加测试人员,须在近测试成绩发布之后方可再次报名;

  6.名额有限,报满即止。

  二、准考证打印时间及流程

  考生请于2025年9月11日10时后登录报名系统,点击“准考证打印→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打印准考证。

  三、测试时间及地点

  测试定于2025年9月13日进行,具体场次时间见准考证标注时间。考生需按准考证显示时间提前半小时到达测试地点。测试地点为衡水学院西校区13号教学楼三楼(和平路前进大街交叉口南行200米路西)。

  四、测试流程

  1.信息确认。考生到达考点后,按指引进行信息确认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正面空白处请务必提前写清下列信息:1.准考证号后四位;2.普通话证书邮寄地址;3.收件人有效联系电话;4.如若已在报名网站上选择证书邮寄,则身份证复印件上只写准考证后四位和“自行邮寄”等信息即可);

  2.候考信息采集。包括身份信息验证、照片采集、系统抽签三个环节。完成后,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进入考场参加测试。(注:“照片采集”环节采集的照片将作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上的照片使用,请考生宜着深色上衣,不化浓妆,头发不遮挡眉毛)。

  考生可提前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s://bm.cltt.org/),点击“测前须知”→“机辅测试”查看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指南及视频了解详细测试流程。

  五、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测试结束30个工作日后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https://bm.cltt.org/)查询成绩。测试成绩为一级乙等及以上者,需延迟15个工作日方可查询。

  六、证书发放领取方式

  证书全部采取快递邮寄方式发放,付费方式为到付,费用由考生承担。考生可在报名成功后至成绩发布48小时内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s://bm.cltt.org/)选择“证书邮寄”,填写邮寄地址信息并缴费;也可在考试当天报到时上交的身份证复印件上写清收件地址和联系人电话。请务必填写正确地址和有效的通讯方式。因地址错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证书无法收到或遗失等情况,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七、注意事项

  (一)缴费完成后,测试费用直接进入省财政厅账户,无法退款。

  (二)考生应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按时到考场报到,网上填报信息应与证件信息一致,因个人原因导致信息不一致的,如因信息填报错误、照片未按要求上传、证件携带不全、缺考、未打印准考证等个人原因未能进行测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考生需安排好行程,避免因天气、道路交通或其他不可预测的原因影响正常考试。

  (四)考生经过信息采集等环节后直接进入考场测试。准考证上显示时间为系统规划场次时间,具体以现场安排的测试时间为准。

  (五)测试现场发现*、违规携带电子设备、扰乱考场秩序等行为的,取消应试人当次测试资格。公布成绩后被认定为*的,取消其当次测试成绩,已发放的证书予以作废,并记入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违纪人员档案,视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单位。请考生进入考场前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检查,将除准考证、身份证以外的物品放置在考点指定位置。

  (六)衡水市语委办及测试站未与任何机构或个人合作,未委托任何人开展代报名、测试、培训等相关业务,所有机构或个人的代报名、测试、培训行为,均与衡水市语委办及测试站无关,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谨防上当。

  咨询电话:0318—6905500(市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站)0318—2683986(市语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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