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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营口鲅鱼圈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通知

2025-08-08 16:05:00 来源: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政府

导语】辽宁营口鲅鱼圈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已公布,©无忧考网现将原公告公布如下: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持续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的通知》(辽教通〔2025〕118号)《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营教发〔2025〕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招生入学管理

  1.科学合理划定片区。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根据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划定招生片区范围,确保2025年招生工作全面实行划片免试就近入学。片区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对出现学校布局调整等情况的,在科学评估、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适当调整片区范围。

  2.严格规范招生行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对照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针对招生入学重点环节,开展全面排查,坚决纠正各类违规行为。中小学不得将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文化课考试结果、培训证书以及学科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参考或依据;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关联的“捐资助学款”“共建费”等;不得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口头或签订录取书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不得收取学生个人简历或视频音频等个人展示材料,严禁以“校园开放日”等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宣传或考察学生、家长;不得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测试面试等;不得存在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行为;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以此名义掐尖招生。

  3.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拟就读小学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对于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由区教育局备案。

  4.强化招生信息公开。各中小学要主动加强信息公开,增加招生入学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通过互联网等多种方式公布学校招生政策、划片范围、报名条件、招生程序等群众关心的重要信息;建立响应机制,区内热点中小学校要对社会和家长关心关注的问题及时予以回应、面向公众公开声明;建立专门的招生入学热线并向社会公布,畅通政策咨询、举报申诉等渠道。

  5.做好小幼衔接。将入学适应教育纳入一年级教育教学计划,教育教学方式与幼儿园教育相衔接。严格落实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调整一年级课程安排,合理安排内容梯度,减缓教学进度,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实行“零起点”教学。坚决纠正超标教学、盲目追赶进度的错误做法,强化探究性、体验式学习。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及“双减”工作要求,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 纸笔考试。

  6.加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要认真落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的有关要求,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严禁跨审批区域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违规跨区域招生,以借读、挂-靠等名义变相违规招生并进行乱收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不得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的申请于8月1日报送区教育局教育科和民办教育科审核。招生计划要经教育局批复后方可执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存在以考试(测试)方式选拔录取学生,或擅自招收学生等违规行为的,由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

  法》等有关规定,核减该校招生计划。

  7.落实“教育入学一件事”。各学校要在教育局指导下提高线上线下办理水平,完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引,进一步优化入学流程,精简证明材料,用好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推进区内户籍、居住证、房产、社保、学籍等入学相关信息互通共享,稳步推进报名、材料审核、录取“线上一网通办”。同时还要提升线下办理服务水平,提前明确入学需要提交的材料内容和具体要求,提高群众办事便利度。要规范信息采集,加强学生及家长信息保护,严格按照学籍信息采集表内容采集信息,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要求学生提供。防止通过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

  8.加强分班管理。做好“阳光分班”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分班工作方案,要均衡配置师资,合理组建班级教学团队,确保教学团队水平大体相当。“阳光分班”工作应在教育行政部门、纪检部门和学生家长代表等全程监督下完成,确保分班过程公平、公开、公正。分班后,严禁校内调班。

  9.规范学籍管理。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关于印发〈营口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营教发〔2021〕24号)《鲅鱼圈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暂行)》(鲅教发〔2023〕128号)规定,加强学籍管理员业务培训,组织好小学、初中新生信息录入工作。严格按照“籍随人走、人籍一致”原则,规范学生流动管理,学生未到校报到入学的,学校不得通过招生程序将其学籍注册成正式在校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接受外国学生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规范做好接收外国学生招生入学工作。教育局要对各学校新生学籍录入工作进行核查,对未落实“阳光分班”等招生入学工作规定的学校予以追责问责。

  二、切实做好特殊群体入学保障工作

  各学校要加强特殊群体入学保障工作,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应入尽入、应保尽保。

  1.健全和落实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各学校要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健全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教基〔2020〕5号)等文件精神,压实工作职责,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及时更新全国基础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控辍保学台账中疑似辍学和辍学学生信息并加强劝返复学工作。

  2.加强流动儿童入学保障。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精简 入学证明材料,按照《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完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优化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和材料及其时限要求。持有我区居住证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居住证、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向居住地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申请,与居住地学生享受同等入学待遇。巩固并稳步提升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

  3.落细特殊群体支持措施。要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建立农村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的入学工作台账,健全与公安、民政等部门信息共享制度。要强化学校育人主阵地作用,建立留守儿童结对帮扶制度,形成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要重点关注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情况,落实“一人一案”要求,逐一做好入学安置。

  4.继续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落实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外来企业高管子女、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务人员子女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子女的教育优待政策。所有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要由相关行业认定部门进行不少于5日的公示,公示后将公示证明等相关材料于8月1日前报送区教育局。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加强工作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各项要求落实到今年的招生工作中,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主体责任,细化工作要求,形成严抓严管的工作态势,确保义务教育招生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建立招生入学预警机制。区教育局根据新型城镇化发展和学龄儿童数量的变化趋势,健全常住人口学龄儿童摸底调查制度,全面掌握行政区域内适龄少年儿童入学需求,切实做好学位供给保障工作。学位资源短缺的区域要综合采取有力措施,因地制宜、因校施策,在新建学校、改扩建现有学校的同时,依托有条件的、办学水平和群众认可度高的学校,积极挖潜扩容、扩大优质学位供给,确保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建立健全招生入学工作应急协调机制,加强招生入学风险研判,快速稳妥处置突发事件。对有停办风险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提前预警并做好学生安置预案,确保社会稳定。

  3.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中小学校要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加强招生政策宣传和解读,细致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心关切,让广大家长充分了解招生政策和招生程序,营造健康有序的中小学招生入学环境。

  4.加强对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区教育督导部门要将中小学招生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对招生政策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导。要全面强化监督问责,秋季学期开学后,区教育局对本区域新生报到情况进行全面核查,

  对违规招生的学校,要责令其限期改正,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约谈、通报批评等处理。

  5.严肃追责问责。教育行政部门将会同纪检监察等部门加强招生过程监管,加大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对招生问题频发、情节严重、社会反映强烈的学校,严肃追究学校负责人责任,并根据相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6.确保安全稳定。各学校要压实主体责任,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坚决把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在更突出位置,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作风,切实将安全稳定要求贯穿学校招生入学各个环节,强化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准备,确保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安全稳妥进行。

  附件1:鲅鱼圈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的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附件2:鲅鱼圈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5年招生入学方案

  营口市鲅鱼圈区教育局

  202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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