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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株洲市教育局关于2025年城区民办高中招生录取工作致考生和家长的公开信

2025-07-11 14:44:00 来源:株洲市教育局
【导语】©无忧考网从株洲市教育局获悉,关于2025年城区民办高中招生录取工作致考生和家长的公开信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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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中考考生、家长朋友:

  为进一步严肃普通高中招生纪律,维护招生秩序,保障广大考生和家长权益,现就2025年株洲市城区民办高中招生录取有关要求重申如下:

  1.民办高中招生录取必须是经“中招系统”抛档录取的考生,方可注册普通高中学籍。未经“中招系统”录取的考生,都是非法生源,一律不注册学籍!

  学校以高额钱物奖励、免收学费、预交学费等方式承诺录取的行为均属于违规行为!如招生学校违规收取以上费用,家长可以拒缴,或者举报。

  学校在“中招系统”之外擅自录取的考生,其录取结果无效,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

  2.7月10日公布文化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已经被抛档到民办高中的学生,即视为被民办高中文化生招生录取。

  已被民办高中文化生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放弃录取,不能再在7月14日网上填报还有剩余招生计划的民办高中征集志愿,更不能到未录取的其他民办高中线下报名缴费,否则不予以注册普通高中学籍。

  未被城区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指标生招生、专业生招生、文化生招生录取(但高于2025年城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396分)的考生,可于7月14日重新登录“中招系统”,填报还有剩余招生计划的民办普通高中的征集志愿。

  3.已经被民办高中文化生招生录取的考生,若不按民办高中学校通知的报到时间(7月12日下午5点前)到校办理报到手续,视同为考生放弃民办高中文化生招生录取资格,将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环节。

  按照招生工作流程,7月17-18日,“中招系统”将这一类未被民办高中文化生招生录取的考生,按照“考生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原则,抛档录取到中等职业学校。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抛档录取的中等职业学校办理报到手续。

  请广大考生和家长务必以株洲市教育局官方发布的招生政策为准,切勿轻信个别学校、社会招生机构和非法中介的违规承诺,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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