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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玉林2025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通知

2025-07-10 14:35:00 来源:玉林市教育局

【导语】©无忧考网从玉林市教育局了解到,广西玉林2025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通知已公布,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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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教育局、玉东新区教育文体和旅游局,市直各学校(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25〕43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综合高中班试点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5〕11号)、《玉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玉林市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玉市教函〔2025〕115号)的要求,结合各校办学条件、师资等情况,2025年全市普通高中安排招生计划72644人〔其中,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21238人,一般普通高中(含民办)49006人,中职学校综合高中班2400人〕,现将计划(详见附件1、2、3)予以下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力保障计划落实。各县(市)、各高中学校要采取切实可行方案并有序组织实施,全力保障和改善提升各高中学校师资、校舍、食宿等办学条件,确保满足学生入学和教育教学需求,足额落实招生计划。全市所有普通高中高一起始年级一律不得出现66人及以上的超大班额,原则上不得出现56人及以上的大班额。

  二、严格招生范围。坚持属地招生原则,继续落实属地招生。地处县(市)区域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在本县域内招生,市直公办普通高中面向玉州区、福绵区、玉林高新区(玉东新区)招生。实行“公民同招”,民办普通高中招生纳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招生范围应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并同步招生;生源不足的,可由市教育局在市域内统筹安排招生计划。

  三、严明招生纪律。严禁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严禁学校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违规跨招生区域开展招生宣传,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等不正当手段招生。严禁以任何名义收取择校费等与入学挂钩的费用。如高中学校违反以上行为,一经查实,通报批评,并追究学校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严格规范收费行为。各高中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未经公示不得收费。要将收费项目和标准在校内醒目位置向学生公示,在招生简章和入学通知书注明。学校不得擅自设立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不得强制或暗示学生及家长购买指定的教辅软件或资料,不得通过提前开学等形式或变相违规补课加收相关费用,学校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要按时据实结算。民办高中自主经营的食堂向自愿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应坚持公益性原则,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五、全力推动综合高中班试点改革落地。各县(市)教育局要积极协调编办、财政、发改等部门,确保综合高中班试点改革落地。各(市)教育局于7月9日前将协调情况(盖章版)报送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邮箱:yljyjcjy@163.com)。

      

  附件:点击查看

  附件1.玉林市2025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xlsx   

  附件2:玉林市2025年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计划.xls        

  附件3.玉林市2025年中职学校综合高中班招生计划(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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